痛心!少年竟是网络诈骗案主谋
2017-08-26 10:17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投资一千元,一天就可以返利一百多,遇到这样的“好事”,竟然真的有人会相信。近日,临沂一名在校大二学生在QQ上看到这样的广告,先后被骗了3万多元,而“下套”者也只有十六七岁。
在临沂上学的大二学生陈某发现了这则广告。因与对方是多年QQ好友,陈某没有多虑,便与对方沟通了相关细节。当晚,陈某给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款1万元,作为首期投资。次日下午,收到1000元返利。
陈某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发财的秘诀,两名同学把自己的生活费共计2.3万元也借给了陈某。陈某陆续分三次转出去作为后续投资。其间收到返利1500元。
对方突然告诉陈某,因投资平台升级,需客户提供风险保证金8000元。等办完保证金手续后,投资平台将在半小时内返还保证金。陈某立即又向同学借来8000元转了过去。但在3个小时后,8000元保证金还是没有返回。
两个多小时后,陈某决定撤资。而对方却表示平台不允许撤资,拒绝归还本金,并将陈某“拉黑”。陈某终于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骗局,遂报警。7月26日,张某某被抓获归案,他供述称:除诈骗陈某3.85万元之外,还以这种方式诈骗了另外三名网友共10万余元,且被害人均为学生。
为保险起见,张某某没有让受害人直接将赃款转给自己,而是通过QQ联系了一个“专业存取款人”,即17岁的网友李某某。李某某提供账号帮助张某某向被害人收款和返款,每收一笔投资款有20%好处费,其余80%款项再转给张某某。
据悉,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青少年处于成长发育期,需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望广大家长多关注其成长变化,关心青少年生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另外,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也没有唾手可得的成功,面对网络骗局,一定要提高警惕,多读书多看报,提高法律意识。(责编:李凤伟)
近日,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官方微信转发了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一起案例。16岁的张某某家住上海,初中辍学后待业。在网上查阅虚假投资返利广告骗术并反复研读后,他开始行动。先购买一个有2万多名好友的QQ号,然后在QQ空间发布投资“网络博彩”高额返利广告,宣称100%无风险。
在临沂上学的大二学生陈某发现了这则广告。因与对方是多年QQ好友,陈某没有多虑,便与对方沟通了相关细节。当晚,陈某给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转款1万元,作为首期投资。次日下午,收到1000元返利。
陈某在同学面前炫耀自己发财的秘诀,两名同学把自己的生活费共计2.3万元也借给了陈某。陈某陆续分三次转出去作为后续投资。其间收到返利1500元。
对方突然告诉陈某,因投资平台升级,需客户提供风险保证金8000元。等办完保证金手续后,投资平台将在半小时内返还保证金。陈某立即又向同学借来8000元转了过去。但在3个小时后,8000元保证金还是没有返回。
两个多小时后,陈某决定撤资。而对方却表示平台不允许撤资,拒绝归还本金,并将陈某“拉黑”。陈某终于知道自己陷入了一场骗局,遂报警。7月26日,张某某被抓获归案,他供述称:除诈骗陈某3.85万元之外,还以这种方式诈骗了另外三名网友共10万余元,且被害人均为学生。
为保险起见,张某某没有让受害人直接将赃款转给自己,而是通过QQ联系了一个“专业存取款人”,即17岁的网友李某某。李某某提供账号帮助张某某向被害人收款和返款,每收一笔投资款有20%好处费,其余80%款项再转给张某某。
据悉,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查中。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青少年处于成长发育期,需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望广大家长多关注其成长变化,关心青少年生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思想意识;另外,提醒广大在校学生,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也没有唾手可得的成功,面对网络骗局,一定要提高警惕,多读书多看报,提高法律意识。(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