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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招才引贤” 集聚创新人才

2017-08-23 11:01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为集聚更多高层次人才来烟台创新创业,烟台市印发《关于落实<烟台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6-2020年)>有关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围绕人才引进给予一系列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全部由当地财政负担。


烟台:“招才引贤” 集聚创新人才

 

实施意见指出,"对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购房,强化住房保障,有效吸引和留住各类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按人才层次发放。其中,硕士研究生补贴标准为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4万元/人;正高级职称人才补贴标准为6万元/人。同时符合以上多项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夫妻两人符合标准条件的,均可申请购房补贴。

烟台市还将通过设立专门的引才奖励,充分调动全市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招才引智的积极性。针对企事业单位设立卓越引才奖、杰出引才奖、优秀引才奖三个奖补等次,每年评选一次。其中,卓越引才奖2家,每家奖补50万元;杰出引才奖10家,每家奖补10万元;优秀引才奖80家,每家奖补5万元。针对个人设立伯乐奖,伯乐奖为荣誉奖,不给予经济奖励,每年根据具体情况评选30-50人。

烟台市还将努力打造全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集聚中心和示范基地,每年从入驻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的项目中,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高层次人才带项目到烟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园创办企业,加快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孵化发展。(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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