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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和安居:黄河滩区居民迁建

2017-08-22 09:01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近日,记者从山东省发改委了解到:《山东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按照规划,到2020年,山东全面完成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各项任务,基本解决60.62万滩区居民的防洪安全和安居问题,总投资260.06亿元。

防洪和安居:黄河滩区居民迁建

 

    据了解,本次黄河滩区迁建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泰安、滨州、菏泽7个市17个县,共60.62万人。其中,外迁安置人口14.10万人,就地就近避洪安置人口34.97万人,采用临时撤离措施安置人口11.55万人。
    外迁和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人均住房面积40平方米。人均用地面积(包括公共设施、生产设施、仓储、交通、道路广场、绿地等),外迁安置的人均40平方米,就地就近筑村台安置的人均80平方米。
    2015年以来,山东省先后实施了两期滩区迁建外迁试点工程,涉及东平、鄄城等4个县、1.3万滩区群众,一期试点工程群众正陆续搬迁入住,二期试点工程进展顺利。2016年8月,山东省在试点基础上逐渐扩大滩区迁建实施范围。
    黄河滩区是黄河河道的组成部分,既是黄河行洪、滞洪、沉沙的场所,也是区内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空间。山东黄河滩区总面积1702平方公里,沿黄涉及市县多,居住人口60多万。长期以来,受汛期洪水淹没威胁等因素影响,滩区基础设施较为薄弱,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
    此次安排居民迁建,将有效应对汛期洪水灾害,减少居民人身财产安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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