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景学法 公共法律服务入景区
2017-08-19 11:29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近日,日照市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一行到日照市沁园春风景区观摩指导法治景区建设情况,东港区党组成员陈国祥、东港区司法局局长彭基岭、河山镇党委副书记房永勤陪同。
今年来,东港区司法局为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法治宣传转型升级、法治文化提档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法治创建优化升级”要求,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旅游富市”战略,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根据景区人流量大、受教面广的特点,融法于景,游景学法,打造了全市第一家法治景区。
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将法治文化理念融入到现有的景区环境、基础设施中,把法治格言、释法案例、法治宣传标语、法律常识等通过文化长廊、道旗、花草牌等形式融入到景区自然景观中,吸引了广大游客游玩时踱步赏景,驻足学法,使他们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教育。
普法宣传与娱乐活动相结合。注重趣味性、吸引力,区普法办、河山司法所定期在景区采摘节、滑草节期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游客亲子学法、法律顾问律师讲法等活动,目前已组织各类趣味普法活动5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群达3000余人,取得了寓法于乐的良好效果。
法治教育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景区成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游客投诉、法律顾问服务窗口,聘任专职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坐班服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法律顾问通过企业法律体检,帮助景区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景区的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目前,工作室已受理调处纠纷13起,解答游客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景区把关各类制度合同8件,为游客和景区起到了用法律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责编:李凤伟)
日照市沁园春风景区三面环山,风景秀丽,景区占地1300余亩,是以休闲体育、休闲农业、乡村民俗为主,集旅游、住宿、休闲、娱乐、餐饮于一体的国家AAA级旅游生态景区,每年吸引游客20余万人次。
今年来,东港区司法局为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工作,按照“法治宣传转型升级、法治文化提档升级、载体平台换代升级、法治创建优化升级”要求,积极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旅游富市”战略,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根据景区人流量大、受教面广的特点,融法于景,游景学法,打造了全市第一家法治景区。
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相结合。将法治文化理念融入到现有的景区环境、基础设施中,把法治格言、释法案例、法治宣传标语、法律常识等通过文化长廊、道旗、花草牌等形式融入到景区自然景观中,吸引了广大游客游玩时踱步赏景,驻足学法,使他们在休闲娱乐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文化教育。
普法宣传与娱乐活动相结合。注重趣味性、吸引力,区普法办、河山司法所定期在景区采摘节、滑草节期间,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游客亲子学法、法律顾问律师讲法等活动,目前已组织各类趣味普法活动5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教育人群达3000余人,取得了寓法于乐的良好效果。
法治教育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景区成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立游客投诉、法律顾问服务窗口,聘任专职调解员和法律顾问坐班服务,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法律顾问通过企业法律体检,帮助景区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实现景区的依法经营、依法治理。目前,工作室已受理调处纠纷13起,解答游客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为景区把关各类制度合同8件,为游客和景区起到了用法律保驾护航的积极作用。(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