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耕到淄博莱芜进行立法调研
2017-08-19 09:57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8月16日至1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率领调研组,到淄博、莱芜两市,对《山东省水资源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条例(草案修改稿)》《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立法调研。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养老机构,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律师和专家对三件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抗震设防情况和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
夏耕指出,在立法过程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立法调研,是贯彻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立法调研也是宣传立法、推动执法、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这次调研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等结合工作实际,对三件法规草案提出了一些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具有很好参考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逐条研究、积极采纳这些意见和建议,把三件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使法规更加符合上位法规定,更加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责编:李凤伟)
调研组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两市人大常委会、政府有关部门和部分企业、学校、科研单位、养老机构,以及部分人大代表、律师和专家对三件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到有关单位实地考察,详细了解抗震设防情况和水资源保护利用情况。
夏耕指出,在立法过程中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立法调研,是贯彻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作用。立法调研也是宣传立法、推动执法、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这次调研过程中,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大代表等结合工作实际,对三件法规草案提出了一些很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对修改完善法规草案具有很好参考作用。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要逐条研究、积极采纳这些意见和建议,把三件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使法规更加符合上位法规定,更加符合我省实际,切实增强法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