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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这六大实招攻坚“去杠杆”

2017-08-16 11:19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用2-3年时间,形成一批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典型案例,全省各类企业杠杆率进一步降低。”这是日前山东省印发的《关于贯彻国发〔2016〕54号文件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
  按照《意见》,山东将通过推进兼并重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发展股权融资等主要途径,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提升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一)强化企业债务约束和降杠杆主体责任
  落实规模企业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五年行动计划”,有效控制企业杠杆率。明确企业是降杠杆的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完善国有企业降杠杆的考核机制,调动国有企业降杠杆的积极性。
  (二)有序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聚焦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支持省内企业主动挂优靠强,强强联合;分类施策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通过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支持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进行资产或业务重组。鼓励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融资支持。鼓励各类投资者通过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企业兼并重组。
  (三)多措并举盘活企业资产
  加大企业资产整合、盘活力度。允许存量土地使用权人依法依规对土地进行再开发;完善企业存量资产交易渠道。推动产权流转,发挥价格发现、价值实现功能;引导企业用好资产证券化工具。推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四)进一步优化企业债务结构
  推动企业开展债务清理整合。加大银行机构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引导企业加强精细化管理,提高产销率和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大力发展政府性担保机构等措施,提高企业信用等级,降低融资成本。落实企业融资担保补贴政策,引导政府性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减轻企业财务负担。
  鼓励企业通过发行中长期债券融资。鼓励企业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绿色产业专项债等企业债券,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五)依法合规开展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
  鼓励面向主业发展较为平稳但资产负债率偏高或受行业影响暂时资金周转困难且财务费用较高的企业实施债转股。鼓励市场化债转股参与机构多元化。支持不同银行通过所属实施机构交叉实施债转股。积极申报发行债转股专项企业债券。
  (六)大力发展股权融资
  提高非金融企业股权融资比重。鼓励上市公司创新交易模式和交易工具,利用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重组。
  开拓创新股权融资业务。大力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股权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提高运营水平,丰富基金投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行市场化运作,实现产业链整合及产业融合。
  促进区域资本市场加快发展。通过非上市公司股权托管、挂牌与交易,全面对接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和省级政府直投基金,综合运用私募股权、股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服务我省创新型、科技型、成长型企业发展,推动我省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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