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医保可申请异地居住备案
2017-08-16 10:38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为了照顾子女,长期居住在外地的老人,因病住院时如何使用医保报销治疗费用?日前,有市民咨询这样的问题。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符合相关条件、长期居住在外地的参保居民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
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职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参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威海市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
如果选定的是省内可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须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联网备案,住院医疗费用可在经治医院直接结算。如果选定的是省外或省内非联网定点医院,可于每年12月份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经批准异地居住期间,一旦需要住院,只能在选择的定点医院中治疗,确需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由定点医院出具转院手续。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责编:李凤伟)
市民王女士咨询说,她的母亲是文登人,在文登参加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些年,由于要照看小孩,她便把父母搬到烟台住。父母身体不是很好,她想知道,如果母亲在烟台住院就医,能否使用医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参保职工及符合“三投靠”原则(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夫妻双方相互投靠)的参保居民,因工作、生活需要在威海市以外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手续。
如果选定的是省内可直接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须在住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联网备案,住院医疗费用可在经治医院直接结算。如果选定的是省外或省内非联网定点医院,可于每年12月份携带相关资料到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记者从社保部门了解到,经批准异地居住期间,一旦需要住院,只能在选择的定点医院中治疗,确需转往其他医院的,须由定点医院出具转院手续。否则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