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威海、莱芜、聊城三市纪委通报10起典型问题(2)
2017-08-14 10:55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
据聊城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聊城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基层站所工作人员违纪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1、东昌府区斗虎屯镇民政所所长袁林江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袁林江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为谭楼村村民谭某某办理低保,致使谭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违规销毁不符合低保条件被注销的低保户档案。东昌府区纪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袁林江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袁林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东阿县新城街道办事处民政所原所长王志涛失职失责问题。2013年,王志涛对危房改造工作把关不严,违规为贺庄村贺某某办理危房改造,致使贺某某违规领取优抚对象危房改建款20000元;长期滞留各类专项保障资金42532.79元。东阿县新城街道党委将上述违纪行为与王志涛其他违纪行为合并处理,给予王志涛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3、茌平县振兴街道办事处水利站副站长兼经管站副站长孙兆军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孙兆军对扶贫资金支出监管不力,导致扶贫款8.825万元存至左庄村左某某个人账户,扶贫款17.3万元打至小井李村李某某个人账户,造成公款私存。另外,小井李村扶贫款项记账不及时,孙兆军对此负有主要责任。茌平县振兴街道党委给予孙兆军党内警告处分。
4、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胡建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礼品问题。2017年6月,胡建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接受其赠与的白酒一箱。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给予胡建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接受的白酒按市场价予以收缴。(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