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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红包啦!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山东落地

2017-08-03 15:48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8月3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济南市举行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仪式,对在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参保、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10名参保职工代表,通过社保卡发放了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领红包啦!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山东落地

 

发放仪式的举行,标志着我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的落地,对各市落实政策具有推动示范作用,是全国首家启动发放仪式落实政策的省市。
  6月30日,山东省
出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17〕15号),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参保职工技能提升政策规定: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后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由失业保险给予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按初级(五级)、中级(四级)和高级(三级)分别为1000元、1500元和2000元。
  不同等级、不同职业(工种)或非本省考取的证书,符合条件的,都可申请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经初步测算,全省每年将有近20万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当下,山东省着力打造全省“网上经办”新模式,首推“外网申请,内网审核,自动比对”的网上经办模式,实现了“5统一3共享1集中”管理服务,即统一补贴标准,统一操作系统,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社保卡发放。
  在此基础上,山东省实现了就业人才系统数据、社会保险系统数据、职业资格证书鉴定系统数据共享,让各市技能提升补贴业务经办数据实现省级集中。(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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