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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失信“老赖”在行政窗口处处受限

2017-07-31 17:58中国法务网浏览:

 


    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42个部门对其“亮红灯”
   “该企业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依法依规联合惩戒!”这是昨天上午,记者在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看到的一幕,一家企业由于失信严重,被列入“黑名单”,无法办理相关业务。将“老赖”信息嵌入烟台市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系统,在山东省是首创。
   “老赖”信息嵌入95个服务窗口
   上午9点,记者来到位于芝罘区菜市街的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里人来人往。
   “嘀嘀嘀”,住建局窗口突然发出提醒,龙口一家肥料试验厂办理手续被拒,这是为什么呢?记者走近一看,工作人员电脑审批平台弹出一个窗口:“该企业(个人)为失信被执行人,请依法依规联合惩戒!”窗口中写得很清楚,该企业在2000年12月28日被最高法列入失信被执行“黑名单”,属于“老赖”,该失信黑名单共有6项,分别是工商、国税、证监、最高法、失信企业系统监管、安全生产。
   “目前,我们这里设有41个部门的95个服务窗口,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已经全部嵌入行政审批系统,法院、工商等部门定期给我们提供信用信息,我们及时将最新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录入系统。”政务服务中心网络设备科科长马麟介绍,只要企业有失信行为,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工作人员的电脑就会弹出提醒,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是拒绝办理业务,还是以其他方式惩戒,不同部门有不同的要求,都有严格的规定。
   失信人履行义务后才能解除惩戒
   据悉,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烟台市发展改革委、中级人民法院、政府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失信被执行人嵌入行政审批系统,实施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和工作通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后,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解除惩戒,并及时将解除信息推送至“联合惩戒平台”,失信执行人才能办理业务。
   下一步,该系统将持续更新,进行自动对比、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监管格局,让老赖难赖。响应“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信用烟台”建设,提高对信用建设的重视度,让“信用”成为城市的靓丽名片。(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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