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上半年发放1.86亿元生态补偿资金
2017-07-21 14:52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了18628万元生态补偿资金,其中,济南收到888万元“红包”。今年上半年,全省“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平均为125.4天,同比增加7.8天;重污染天数平均为11.7天,同比减少1.9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51.6%,同比增加2.9个百分点。根据6月份全省环境质量17市排名情况,重污染天数最少的是济南等9市,未出现重污染天气。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省级财政共发放生态补偿资金1.86亿元,其中济南一季度收到192万元,二季度收到696万元,另外,上半年共获得888万元。3个市上缴生态补偿资金580万元,其中滨州市上缴了244万元、潍坊市上缴220万元、临沂市上缴116万元。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修订完善,进一步提高单位浓度生态补偿资金,由4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对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下一年度不再参与生态补偿。同时,新增了单项因子达标奖项,即PM2.5、PM10年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市,省级分别一次性给予600万元奖励;NO2(二氧化氮)、SO2(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的市,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奖励。坚持每月通报各市空气质量状况和改善幅度排名,并参照全国74个重点城市排名,排出全省城市相对位次,层层传导压力。(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