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对户外广告进行分区控制 四种情况可"豁免"
2017-07-19 16:57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近日,济南对户外广告进行分区控制,分为限设区和禁设区,在禁设区内,原则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但在禁设区内,还有很多商业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为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适度营造和谐的生活氛围,禁设区内以下四种情形,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可以设置户外广告。道路红线内,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公交候车亭广告,每个公交车站限设1块广告,且单面广告画面的面积≤3㎡。
第二种情况是商业综合体执行原建筑设计方案预留广告位。商业综合体严格控制广告内容、版面,禁止更改或增加广告位。
第三种情况是景观广告。除商业设施外,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济南,禁设区内还有大量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将如何统筹上述区域的景观性以及广告设置的公益性呢?济南将结合园林景观的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结合园区特点,统筹布局,精心设计,按照最低限度设置,严格控制广告数量,着力提升设计品质。
第四种情况是公交候车亭广告。道路红线内,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公交候车亭广告,每个公交车站限设1块广告,且单面广告画面的面积≤3㎡;禁止在候车亭顶部架设广告设施,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影响公交候车亭识别、使用和车站人流疏散,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妨碍查询站点信息的识别和查询,同一区域、同一街道相同类型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应统一规格和样式,允许根据实际需求添加旅游地图等城市公共导向信息。(责编:李凤伟)
记者从济南市规划部门获悉,首先,商务办公、居住建筑的附属商业(底商)可设置橱窗广告,鼓励结合商业立面进行艺术化、一体化布局,但仅限实物展示及创意造型展示。广告设置于橱窗内侧,与橱窗玻璃距离应≥0.5m。
第二种情况是商业综合体执行原建筑设计方案预留广告位。商业综合体严格控制广告内容、版面,禁止更改或增加广告位。
第三种情况是景观广告。除商业设施外,作为国家园林城市的济南,禁设区内还有大量的公园、绿地、广场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将如何统筹上述区域的景观性以及广告设置的公益性呢?济南将结合园林景观的小品雕塑式公益广告,结合园区特点,统筹布局,精心设计,按照最低限度设置,严格控制广告数量,着力提升设计品质。
第四种情况是公交候车亭广告。道路红线内,结合公交站点设置公交候车亭广告,每个公交车站限设1块广告,且单面广告画面的面积≤3㎡;禁止在候车亭顶部架设广告设施,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影响公交候车亭识别、使用和车站人流疏散,广告设施设置不应妨碍查询站点信息的识别和查询,同一区域、同一街道相同类型的公交候车亭广告应统一规格和样式,允许根据实际需求添加旅游地图等城市公共导向信息。(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