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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办案为核心进行智慧检务的顶层设计

2017-07-17 17:27中国法务网浏览:

 

本网讯:据悉,定于7月19日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将集中展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的成果。如何构建智慧检务的发展框架?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主任赵志刚发表撰文称,在智慧检务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中,要跳出“部门主义”的局限,在智慧检务政务目标设计时要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导向。

以办案为核心进行智慧检务的顶层设计

智慧检务已走过25个年头,其发展史可分为四个阶段:检察办公自动化阶段、检察机关网络化阶段、检察业务信息化阶段、检察工作智慧化阶段。智慧检务的概念广泛且变化,在检察信息化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其主要内涵不尽相同。
  赵志刚认为,智慧检务已经进入4.0阶段。检察机关的规划目标是形成以智慧办案为核心,以智慧服务和智慧管理为两翼,司法改革创建为支撑的一体两翼的架构,推进科技强检的发展。
  现阶段,“智慧检务”是指以电子检务工程为抓手,集“信息感知、网络传输、知识服务、检务应用、运行管理”五维一体的检察信息化应用体系,通过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只能等新技术,促进检察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智慧检务正在从原来相对粗放的行政管理向长效精准的科学管理转变。据赵志刚介绍,要以工作机制设计为抓手,形成“最高人民检察院为中心、省级检察机关为重点、地市级检察机关为骨干、区县级检察机关为基础”的检察信息化工作总体格局,有力推动检察信息化工作一体化建设。
  不过,信息化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记者了解到,智慧检务的硬件、网络、软件短期一步到位和全国东西部地区、四级检察机关完全同步发展在实践中不完全现实,需要分步推进。
  赵志刚指出,在检察信息化建设中,要有问题意识,要围绕检察工作的痛点、难点设计软件需求。有个别单位只注重引入大数据、云计算,而忽略了“深入融合”和解决实际问题,沦为华而不实的“政绩工程”,也有个别单位在设计的软件刚刚上线一年多就因技术落后、政策变更等面临着被下线的窘境。
  “在智慧检务的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中,要跳出‘部门主义’的局限,在智慧检务政务目标设计时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导向。”赵志刚进一步说,就检察系统而言,要加强“两法衔接”系统、公益诉讼办案系统研发,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大数据扶贫法律监督系统建设,加强大数据辅助检察决策系统、司法改革管理系统建设等。
  记者了解到,定于7月19日举行的全国检察机关科技装备展将展示全国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的成果,该成果将反映近期检察机关在智慧检察建设上的一些重要探索。(责编:李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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