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17市开展化工产业转型升级责任督查
2017-07-17 14:47中国法务网浏览:次
本网讯: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济南召开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动员培训会。记者从会上获悉,自18日起,将在全省开展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重点督查地方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专项行动部署落实情况,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情况,以及化工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情况。
这次动员培训会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前期安排组织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统一全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责任督查的重大意义和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明确督查的重点和手段,交流督查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迅速启动此次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检察院、省政府办公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考核办、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等省直部门、有关专业机构和省级新闻媒体抽调60名精干力量,分成6个督查组赴全省17市进行开展全面督查。每个地市督查时间3天左右,主要按照听取汇报、座谈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反馈意见的程序开展工作。
实地督查结束后,各督察组在5个工作日内对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书面报告、发现问题清单和给各市的书面反馈意见,经审定后向各市反馈。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渎职、涉嫌犯罪等问题,以及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消极应付、落实有关措施不力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由省化工专项行动办统一梳理审定后,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依法依纪追究问责。(责编:李凤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