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的庭院风俗文化(2)
本网讯:自远古时代,以齐鲁为代表的山东地区就确立了堂室、栏厩、宅院为结构的家庭居住模式,孟子称作“五亩之宅”。数千年来,以家庭副业、树艺木果、饲养六畜为内容的庭院经济在自给自足的家庭经济中占有相当大的成分。
山东地区庭院经济的开发始于齐鲁立国,姜尚、管子、晏子、墨子、孟子的富国思想中都有发展庭院经济的主张,反映着鲜明的庭院创收的富民意识。管子认为,“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具备,国之富也”,“一树一获者,谷也;一树十获者,木也”。很显然,管仲已把庭院经济纳入他治齐的经济政策之中。
魏晋时期,士族官僚掀起一股聚敛财富的潮流,领导这场齐鲁庭院新潮流的是山东琅琊(今临沂)人王戎。 王戎身为朝廷三公,其聚敛财富的方式,一不贪污受贿,二不盘剥吏民,而是以山东庭院经济的方式经营田园。他亲执牙筹,昼夜忙碌,虽失三公身分,却显示了山东人劳动致富的本色。
北魏青州人贾思勰的《齐民要术》,除农业知识外,详细记载了树果的培植嫁接,禽畜的饲养医治,农业副产品的加工等,可以说是庭院经济的总结和指导性著作。其体例和创意来自山东人独特的经济眼光。
司马迁讲,邹鲁“颇有桑麻之业”。“齐鲁千亩桑麻”,“与千户侯等”。
桑麻滋养出无与伦比的齐鲁“女工”。姜太公到齐,即“劝其女工之业”。到春秋时,齐地女工率先使用铁制的刀针。《管子·海王》载:“一女必有一刀一针”。唐代诗人杜甫“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织不相失”的诗句,足以反映齐鲁家庭纺织业的领先地位和在人们心目中的印象。
除桑麻外,齐鲁庭院内外的经济树种还有漆树,现代常见的树类,大都已在古代扎根于齐鲁宅院。《诗·齐风·东方之日》有“折柳樊圃”的诗句。榆树春生榆荚,可良用救荒。《齐民要术》称“能种(榆)千顷,岁收千匹”。
“瓜桃李枣”是山东人对庭院百果的概称。管仲治齐,大力提倡种植瓜瓠百果。值得一提的是齐鲁的吊瓜和葫芦,几千年来一直生长在庭院,至今也没移植到田间。
中国传统的六畜是马、牛、羊、猪、狗、鸡,其广义应包括骡、驴、猫、鸭、鹅等所有的家畜和家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