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略省汽车保险纠纷解决机制改革
2014-06-14 12:51中国法院网浏览:次
本网讯 加拿大安大略省在2012年的财政报告中首次提到汽车保险纠纷解决机制,2013年财政报告中指出应指派专家对汽车保险纠纷进行研究并出具修改意见。今年2月19日,财政部发布了针对安大略省汽车保险纠纷解决机制的最终报告和建议。报告中提到当前机制的趋势:2007、2008年至2011、2012年,针对汽车保险纠纷的调解申请增加了1倍多,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调解申请并没有增长;直到2013年,经调解达成的协议数量在不断上升,目前趋于稳定。
在28项建议中,前安大略省高级法院副首席大法官J·道格拉斯·坎宁安指出,应针对当前纠纷解决体制进行重新设计,包括建立新的专门法庭,增加更多渠道确保纠纷能够及时得到调解和仲裁。建议还包括,安大略省应将私人纠纷解决机构纳入解决相关合同纠纷的必经程序和平台,将调解作为仲裁程序中的“和解会议”的组成部分,而这一切都应当在纠纷受理后的45日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