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高法承认“第三性”
本网讯 15日,印度孟买,变性人群体庆祝最高法院承认“第三性”。
印度最高法院15日裁定,法律认可变性人的“中性性别”,即“中性人”或“第三性”。这一裁定意味着印度数百万变性人自此将获得法律认可,他(她)们过去因性别问题而遭遇的歧视和阻挠有可能会因此而化解。
给变性人开禁
印度最高法院法官K .S.拉达克里希南15日在宣读法院决定时说:“变性人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享有受教育等所有权利……认可变性人的第三性身份不是一个社会问题或医疗问题,而是一个自然人的基本权利问题。”
媒体解读,最高法院的这一决定等同于给变性人开禁。先前,变性人在印度不受法律认可,特别是在就业、受教育、医疗等方面受到限制和排斥。
最高法院说,变性人不仅受法律认可和保护,而且应当被纳入政府的福利项目,使这一小群体不被大社会所边缘化。最高法院还要求联邦政府和邦一级政府尽快落实第三性权益,向他(她)们提供受教育、医疗保障、就业机会等服务,帮助他(她)们消除社会、经济障碍。
此前,印度官方文件要求所有变性人必须在官方注册中选择“男性”或“女性”身份。
“姐妹们”感到自豪
最高法院对变性人的法律定义是,性别生理特征发生改变的个人,或主观愿意以不同于出生性别的性别特征表现自我的个人。
法庭作出这一裁决,源于2012年一个变性人权益团体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法庭请愿。以变性人权益活动家特里帕蒂为代表的这一团体请求法庭认可变性人,从法律层面赋予他(她)们与常人相同的权利。
特里帕蒂15日在法庭作出决定后说:“今天,我的姐妹们和我感到成为真正的印度人,最高法院对我们的认可让我们觉得作为印度人如此自豪。”
特里帕蒂说,从此,印度官方的所有文件中的性别一栏除“男性”和“女性”选项外,还将增设“变性”或“中性”一栏。
按法新社说法,印度现阶段变性人总计大约300万,主要从事歌舞表演等服务类行业,但也有一些人沦为乞丐或卖淫者。 新华社特稿
历数
认可“第三性”国家寥寥
现阶段,承认“第三性”或在性别问题上开绿灯的国家屈指可数。澳大利亚本月早些时候作出裁决,法律认可“中性人”;德国去年通过法律,准许具有双性特征的婴儿在登记注册时可选择“非男非女”。尼泊尔允许公民在护照的性别一栏打叉,等同于认可“第三性”。 凌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