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行政复议法修订已列入国务院立法计划
记者从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日至21日联合在舟山召开的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座谈会(行政复议浙江论坛)上获悉,行政复议法修订已列入今年国务院立法计划。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指出,行政复议作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制度,其最高价值目标就是尊重和维护人权。围绕行政复议的目标,行政复议主要具备监督和救济两项功能。两者并非截然分离而是互为支撑。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背景下,应当更多地强调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化解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稳定。
目前,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关键时期,社会矛盾特别是行政争议急剧增加。近些年,尤其在土地征收、城镇拆迁、劳动社保等“热点”领域问题集中,矛盾突出,这些都需要依法妥善处理。
甘藏春强调,开展行政复议理论研究,必须要牢牢把握中国的实际,反映中国的国情,特别是要研究清楚影响行政复议理论定位、制约中国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完善的突出问题。
他说,从我国行政法律理论的基本架构看,行政复议总体上可以概括为一种带有司法特点的行政权。认可行政复议裁决纠纷的特性,才能够回答人们为什么可以期待行政复议能够满足他们所要求的客观超脱、公平公正的品质,从而与传统的行政权有所区别。
此外,还应研究设计符合行政复议特点的程序,不仅要提高行政复议裁决的专业化水平,避免简单套用一般行政程序,还要建立防止不当干预的有效办法,消除社会上对行政复议公正性的质疑。
据悉,几年来,一些地方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对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进行了探索。甘藏春说,下一步,要抓紧总结试点经验,研究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会上,与会代表们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行政复议功能定位的调整与完善”这一主题,对如何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进行了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