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卡余额"伤害久矣 改变需企业、消费者、监管者共同发力
2021-03-17 14:22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次
美甲卡、美容卡、健身卡……“先交费后消费”的预付式消费模式已渗透到人们生活消费的方方面面,消费者在享受打折消费之后,想把预付费卡里的金额“清零”却成了一件难事(据3月16日《北京青年报》)。
预付费消费是让消费者对将来所要获得的商品或服务预先支付相关费用,商家则给预先支付费用的消费者发放一个消费凭证,并给予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优惠,经营者与消费者各取所需,实现双赢。但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预付费消费者遭遇的侵权案例比普通消费者多很多。
现实生活中,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人受“卡余额”伤害久矣。比如无论产品怎么叠加、原来整数存入的折扣卡,总会剩下一笔不足以消费店里最低产品的余额,而这笔看似不大的余额,却不能“找零”退还。这几乎成了预付费卡普遍的“游戏规则”。也有人像报道里所提到的,遭遇了卡不能退、“清零”只能再加钱的困境,完全失去了选择权,被困在了“卡”里。
消费者被套路的一个原因是办理预付卡时,知情权保障并不充分。不少美甲店、理发店等预付费卡消费商家一般直接通过登记消费者姓名、电话等方式简单“入会”,并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协议,也未曾告知消费者卡里的余额能否退还,消费者办卡时知情权受限。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预付费卡中不加钱就不能“清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卡中即便只剩下10元金额,其所有权也是属于消费者。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可以提供等值的服务,不能提供则应该把10元钱退还给消费者,而不是让消费者再加钱,用一个新的合约来结束前一个合约,这种做法涉嫌强制消费。
面对强制消费,消费者如何选择?继续充钱、放弃余额,还是跟玩“游戏规则”的商家一磕到底?这几个选择,对于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来说,都不是一个令人愉悦的过程。当然作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消费时要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对于商家的特别约定要留有相应书面、电子或者其他形式的记录,作为日后行使和维护权利的凭证。此外,缩短预付费周期、少量充值都是“避坑”技巧。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大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包括商店安装摄像头抓取人脸信息、瘦肉精羊流向多地、汽车设计缺陷甩锅给车主等。可以说,央视“3·15”晚会揭露了部分商家坑害消费者的种种内幕、潜规则和套路,同时也折射出相关领域的监管漏洞和短板。预付费消费问题频发,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的原因,而监管没有跟上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根据现行规定,对出售预付卡的商家要求的是备案制,需要企业主动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商家想要出售或发行的预付卡的总金额,商家应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相应的保障金。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有一些企业并不主动备案就出售了预付卡,后期预付卡所约定的内容如何兑现也完全是商家说了算,行业主管部门往往是在消费者投诉举报之后才发现问题,再进行事后监管时消费者权益已经受损。
要想改变这样的现状,我们需要诚信的企业、聪明的消费者和负起责任的监管者共同努力。在互联网应用广泛的背景下,有关监管方面应该更有作为,是否可以尝试在大数据支持下建立预付费监管平台?行业协会如何加强作为引导本行业诚信经营,来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些方面的思考不可或缺。(责任编辑:刘晓方)
预付费消费是让消费者对将来所要获得的商品或服务预先支付相关费用,商家则给预先支付费用的消费者发放一个消费凭证,并给予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优惠,经营者与消费者各取所需,实现双赢。但一个不容忽略的事实是,预付费消费者遭遇的侵权案例比普通消费者多很多。
现实生活中,包括笔者在内的很多人受“卡余额”伤害久矣。比如无论产品怎么叠加、原来整数存入的折扣卡,总会剩下一笔不足以消费店里最低产品的余额,而这笔看似不大的余额,却不能“找零”退还。这几乎成了预付费卡普遍的“游戏规则”。也有人像报道里所提到的,遭遇了卡不能退、“清零”只能再加钱的困境,完全失去了选择权,被困在了“卡”里。
消费者被套路的一个原因是办理预付卡时,知情权保障并不充分。不少美甲店、理发店等预付费卡消费商家一般直接通过登记消费者姓名、电话等方式简单“入会”,并不与消费者签订正式协议,也未曾告知消费者卡里的余额能否退还,消费者办卡时知情权受限。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预付费卡中不加钱就不能“清零”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消费者卡中即便只剩下10元金额,其所有权也是属于消费者。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可以提供等值的服务,不能提供则应该把10元钱退还给消费者,而不是让消费者再加钱,用一个新的合约来结束前一个合约,这种做法涉嫌强制消费。
面对强制消费,消费者如何选择?继续充钱、放弃余额,还是跟玩“游戏规则”的商家一磕到底?这几个选择,对于权益受损的消费者来说,都不是一个令人愉悦的过程。当然作为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卡消费时要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对于商家的特别约定要留有相应书面、电子或者其他形式的记录,作为日后行使和维护权利的凭证。此外,缩短预付费周期、少量充值都是“避坑”技巧。
3月15日,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大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包括商店安装摄像头抓取人脸信息、瘦肉精羊流向多地、汽车设计缺陷甩锅给车主等。可以说,央视“3·15”晚会揭露了部分商家坑害消费者的种种内幕、潜规则和套路,同时也折射出相关领域的监管漏洞和短板。预付费消费问题频发,虽然有相关法律规定不健全的原因,而监管没有跟上也是很重要的一环。根据现行规定,对出售预付卡的商家要求的是备案制,需要企业主动到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根据商家想要出售或发行的预付卡的总金额,商家应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相应的保障金。但因为信息不对称,有一些企业并不主动备案就出售了预付卡,后期预付卡所约定的内容如何兑现也完全是商家说了算,行业主管部门往往是在消费者投诉举报之后才发现问题,再进行事后监管时消费者权益已经受损。
要想改变这样的现状,我们需要诚信的企业、聪明的消费者和负起责任的监管者共同努力。在互联网应用广泛的背景下,有关监管方面应该更有作为,是否可以尝试在大数据支持下建立预付费监管平台?行业协会如何加强作为引导本行业诚信经营,来实现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些方面的思考不可或缺。(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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