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套路消费者,你中招了吗?——追踪网上购物消费投诉查处(3) 2021-03-15 14:23新华网浏览:次 专家点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苏号朋认为,消法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指消费者收到商品后的7天之内。消费者连货物都没有收到,怎么会有所谓的“无理由退货”问题?商家理由显然是狡辩,和法律规定不符合。(记者赵文君、谢希瑶、周圆、王昆、程思琪、屈凌燕、白田田、冯维健)(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共3页: 上一页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