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腐洗钱花样翻新手段隐蔽 切断腐败资产外流渠道(2)
2021-02-08 14:28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不少贪腐及外逃人员都对离岸金融中心产生了“浓厚兴趣”。腐败分子利用在离岸金融中心设立账号或“空壳公司”将非法资产转移至境外,同时通过投资移民方式获得国外护照或永久身份,给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工作制造各种障碍。
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切断腐败资产外流渠道
为预防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稳定,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反洗钱法第四条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
作为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自2015年开始,连续6年会同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
数据显示,2019年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实施专项打击,共破获地下钱庄类重大案件44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00余名,捣毁犯罪窝点1100余个。
从2015年4月起,人民银行牵头开展的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被纳入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部署的“天网行动”,由此可见,反洗钱对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具有重要意义。
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每人每年购买外汇的限额为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携带外币超过5000美元出境的,需申领《携带证》。故欲转移巨额资金出境,则必须通过地下钱庄或利用离岸公司进行洗钱。
2019年,湖南省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企图为外逃“红通人员”跨境洗钱的地下钱庄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钟某被依法刑事拘留。这起案件线索是湖南省纪委监委在对彭旭峰的追逃过程中发现、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彭旭峰、贾斯语夫妇潜逃美国后,企图通过钟某等人经营的地下洗钱渠道非法转移资金,被湖南省追逃办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
“这样一来,就切断了腐败资产外流的渠道,使得境内的赃款无法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张磊认为,另一方面,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查找已经被转移到境外赃款的下落和赃款转移的证据链条,为我方境外追赃提供重要渠道。
此外,我国近年破获的多起地下钱庄案件中,以比特币、泰达币等虚拟资产作为洗钱工具的现象值得重视。自2017年《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发布以来,多家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迁往境外,通过海外架设服务器等方式继续为国内用户提供服务。地下钱庄借助虚拟货币匿名化、无国界、点对点支付等特点,将境内赃款通过场外交易等多种方式兑换成虚拟资产,并在境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变现,最终实现赃款的跨境转移。
2020年9月15日,FATF继2019年6月发布《基于风险的角度:监管虚拟资产和虚拟资产服务商的章程指南》之后,发布《虚拟资产参与洗钱、恐怖融资的危险信号指标》,披露虚拟资产为洗钱、恐怖融资提供便利的风险,要求各国和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了解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采取一系列积极措施,打击利用虚拟资产进行跨境转移资金的非法行为,切断腐败资产外流渠道。
利用反洗钱情报信息追踪腐败分子及赃款,在境外追诉,有力提升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质效
反洗钱工作本身也可直接服务于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
一方面,可在境外开展异地追诉洗钱罪。在“百名红通人员”李华波一案中,我方正是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法律基础与新加坡开展合作,新加坡以洗钱罪对李华波立案侦查并逮捕,待其洗钱罪执行完毕后被遣返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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