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反对言论 多名领导干部被通报(3)
2021-01-27 14:16法治日报浏览:次
两天后,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列入违反政治纪律范畴。
何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2015年12月28日,中央纪委法规室作出解释称,党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针政策时,通过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听取有关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建议,但是有些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实际上不仅扰乱了人们的思想,还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中央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造成了严重后果。
2016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始实施,“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开始出现在中央纪委的通报用语中。
2016年1月5日,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通报称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长期搞团团伙伙”。
2017年1月,天津市原市委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被通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2018年8月,党中央再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进一步强调政治纪律,新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等条款,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进行细化。
2019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对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原副局长宫晓农的通报,称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在重大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彭新林认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5年修订之后,纪检监察机关在实践中除了通报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等典型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外,还通报一些比如“公开发表反对中央精神的言论”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这些违纪行为不能简单等同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在表现形式、行为方式、严重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也不能笼统地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替代。
在彭新林看来,正因为如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再次修订时,将这些管党治党的最新理论和实践创新、监督执纪中的新经验新做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强纪律建设,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庄德水称,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来看,党中央一直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建设,从公开发表(散布)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违背的言论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党中央从一些具体表述中总结出规律性的内容,在两次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修订时,将政治纪律实践经验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法规,成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
庄德水认为,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这是我们当前政治纪律的最高标准,也就是要求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在言语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执纪监督保障遵守纪律
曝光案例划出行为红线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审查调查栏目通报的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领导干部中,浙江省嘉兴市委原常委、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原书记何炳荣违纪情节得以披露。
2018年11月29日,据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何炳荣涉嫌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