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部门出重拳去年逾五千人被刑事处罚(2)
2021-01-14 12:55法治日报浏览:次
尽管有关部门对删帖牟利问题持续严打,但是这类问题仍屡禁不止。
“2018年以来,贵州赵某、河南庞某平两个团伙自建大量‘黑网站’,批量转发负面帖文,恶意攻击、诽谤党政机关、企业和个人,以不给钱不删帖为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合肥郝某珍团伙以删帖‘中介’身份,与敲诈团伙勾连,在受害人联系后,唆使‘黑网站’继续发帖,牟取更大利益;陕西杨某博团伙以有偿删帖方式,接受他人删帖委托,涉案金额近300万元。”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介绍,在安徽安庆“3·04”网络水军删帖牟利案件中,共抓获有偿删帖“中介”及专门发布负面帖文的黑网站“站长”28人,取缔非法网站122个,处置负面帖文20万余篇。
在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件中,纪某2012年10月注册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后,陆续在主要商业网站平台注册“时代纪实全媒体中心”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2013年至2018年期间,纪某先后伙同刘某盼、郭某、李某昌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新闻工作者身份,以网络曝光、向政府职能部门举报方式相威胁,在山西、河北、内蒙古等多地作案8起,涉案金额74.5万元。
此外,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还通报了山东滨州“4·20”侵犯著作权案。这起案件查获大量涉嫌侵权盗版少儿读物,初步统计有《海底小纵队探险记》等涉案少儿图书180万余册,码洋3100万余元,涉及国内19家出版社41种图书。
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从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的这十起案件看,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是一个突出特点。据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介绍,2020年全国共查办“扫黄打非”案件1.1万余起,其中,刑事案件3218起,刑事处罚5000余人。今天公布的十起案件中就有多起案件的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刑事处罚。
在广东肇庆“5·04”利用网络直播组织淫秽表演案件中,截至2020年12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12名,刑事拘留112人,逮捕81人。针对陕西咸阳“3·26”利用网络直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9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蒋某某、尤某某等14人已移送起诉。江苏盐城警方抓获“极度文学”利用微信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件中的31名犯罪嫌疑人,打掉推广公司团伙8个。
此外,还有一些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起诉或被判处刑罚。其中,浙江杭州淘宝网店非法销售英文电子期刊案、辽宁大连任某某等制作传播非法出版物案、山东滨州“4·20”侵犯著作权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而在安徽安庆“3·04”网络水军删帖牟利案中,14名主犯因涉嫌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罪名,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山西朔州“5·16”纪某团伙假记者敲诈勒索案,纪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刘某盼、郭某、李某昌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并处二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记者 郄建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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