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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刺激,勿忘“安全绳”——部分极限运动体验馆乱象调查(2)

2020-12-09 12:46新华网浏览:

  记者在南昌3家大型极限运动体验馆看到,仅“泡泡池”就有3种不同深度——约为1.3米、1.2米和0.5米。此外,一名场馆管理人员透露,20余名工作人员可能仅有3人同时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证和保护员资质,安全培训都是公司内部“走走形式”。国家体育总局提出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指出,蹦床、攀岩、滑道等运动项目技术指导人员应持有相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保护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
  运动不能只凭感觉不讲科学 
  “蹦床10分钟消耗的卡路里相当于慢跑40分钟,有助于促进新陈代谢、预防肥胖。”部分消费者看到社交平台营销内容后跃跃欲试,他们表示既想体验事半功倍的健身效果,又因为看到场馆设施都有软包“感觉很安全”。
  对此,南昌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赵广高表示,大众在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的同时,还应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运动项目和强度。“室内极限运动的负荷强度,不是人人都能承受。运动不能只凭感觉不讲科学。”赵广高说。他呼吁相关部门从经营资质、专业团队、应急处理等方面对极限运动体验馆进行严格规范,保障公众运动安全。
  针对行业监管问题,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表示,监管主体不明确造成对极限运动体验馆的监管“盲区”,他认为应从立法角度明确行业定位和监管主导部门。此外,他还建议明确市场监管、文旅、体育、应急等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责,共同完善安全保障制度。
  对于消费者维权问题,上海市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治表示,极限运动体验馆的经营者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要求消费者签订的“安全协议”属格式条款,根据即将生效的《民法典》,格式条款中关于对方人身损害免责的条款无效。因此,经营者不能凭“安全协议”完全免责。但消费者因操作不规范造成伤害,法院很可能认定消费者对自身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所以,消费者不要为了追求刺激,忽视安全风险。”李治说。(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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