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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借贷将她列为担保人 检察监督让申请人看到希望

2020-11-25 13:34正义网浏览:

前夫借贷将她列为担保人 检察监督让申请人看到希望

承办检察官走访王某居住地了解情况

  近日,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王某总算舒了一口气,检察院不仅帮她鉴定出房屋抵押签名是被人伪造,还给予了她司法救助金,一家人的生活总算有了希望。
  今年7月中旬,腿部残疾的王某和父亲来到石家庄市长安区检察院对一起民事生效判决申请监督。原来,王某前夫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她允许将家庭共有房屋抵押担保,瞒着她借贷了80万元,还替她签字将其列为担保人。2018年,因前夫无力偿还借款,债权人将前夫和她诉至法院。在诉讼期间,前夫未出庭应诉,也没有通知她。债权人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不仅查封了夫妻住房(离婚时王某已协议分得),还冻结了她银行卡的存款,以及当地残联给她发放残疾补助金的银行卡。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自2014年车祸后,不仅颈椎以下瘫痪,所有治疗康复费用都是投亲靠友借的,早已没有生活来源。她和8岁的儿子、双手因风湿性关节炎变形的母亲,只能依靠父亲微薄的工资生活,现在都寄居在父亲单位的锅炉房。
  检察官认为,本案关键聚焦在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上王某签字是其自签还是别人冒名顶替。为了查明合同书签字真伪,检察官调取原审案卷,对民事诉讼过程中每一个环节进行了详细查阅。其间,多次往返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调取王某房屋抵押担保办理档案资料。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律和事实面前,王某前夫承认王某签名系其雇用的中介找人替王某签名捺印,王某对借款和房屋抵押担保签字毫不知情。
  虽然王某前夫出具了证言,但本案诉争的关键证据——《房屋抵押担保借款合同》原件在原告手中,对方拒绝提供。民事诉讼案卷中的合同书也是复印件。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技术部门只给原件做笔迹鉴定,原来制定的笔迹鉴定计划无法实施。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倒是可以给复印件做笔迹鉴定,但要收取1万元左右的鉴定费用。高昂的鉴定费用会加重王某经济负担,可是没有鉴定意见又不能提请抗诉,办案工作再次陷入困境。
  经检察官多方联系,山西省太原市的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同意对合同复印件做笔迹鉴定,并特别减免了一定的费用。为了解决王某行动不便的困难,检察院打算派人开车带她去太原做鉴定。得知消息时,她在电话里激动地感谢道:“我正发愁拖着腿怎么去,你们就替我想到,把难题解决了。”
  经过司法鉴定,鉴定机构依法出具了“合同书上王某签名不是本人所签”的鉴定意见。
  虽然提请抗诉有了强有力的证据,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王某的生活困难还没有缓解。承办检察官拟对法院冻结王某银行卡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解除对王某银行卡冻结措施,保障其必要的生活费用。同时,民事检察部门还与控申部门联动,打算为王某申请司法救助金。
  为了依法、公开和透明,提升民事检察监督的成效和司法救助制度的价值,10月21日,长安区检察院召开了公开听证会。经过当事人陈述和数据分析、多媒体示证,与会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对法院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和对王某提供司法救助,并对检察机关办案给予肯定。听证会后不久,王某收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
  目前,长安区检察院依据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以及相关证据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已向上一级检察院提请抗诉。(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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