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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铲除“女德班”生存土壤(2)

2020-08-04 09:29法治日报浏览: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女德班”之所以能死灰复燃,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对于如何教育未成年人等问题,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缺乏应有的判断能力和辨别能力;另一方面,对于“女德”培训机构,相关监管部门未能尽到监管职责,致使这些机构总能在监管缝隙中找到生存空间。
  孙煜华认为,“女德”办学机构的资质、办学条件、监督等事项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对于这一问题,地方多个部门未能及时查处,反倒是推诿塞责甚至纵容包庇,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伪国学”的泛滥。即使进行查处,也多是责令其停止办班、退还学费,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大。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这些“女德班”之所以能够死灰复燃,很大的原因在于“黑名单”制度的不完善。
  “对于那些进行反科学、反优秀文化的培训机构,应当采取行业禁入措施。同时,推动联网平台的建设,让各地监管部门都能查询到违规机构的信息,防止它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和‘换个马甲重操旧业’。”熊丙奇说。
  修改教育法加大处罚力度
  从这几年的监管情况来看,要想彻底浇灭“女德班”的火焰,让其不再死灰复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专家建议,从修改法律、加大执法力度、规范国学教育制度等多个方面入手,形成打击“女德”这类“伪国学”的合力,从根本上铲除这类机构生存的土壤。
  孙煜华认为,“女德班”能够在我国部分地区大行其道,充分反映对“女童”这一特殊群体的平等保护力度不够,建议修改教育法,增加反歧视教育的规定,让宣扬歧视女性教育内容的教育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执法层面,考虑到“国学”教育培训涉及教育规划、市场监督、物价等多个部门,为避免各部门推诿扯皮,建议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的方式,依照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义务教育法,整顿各类超越办学范围、以国学教育之名行违法牟利之实的办学机构。
  苑宁宁同样认为,“女德班”的监管涉及到教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但由于相关法律没有明确主要责任部门,没有对这类教育机构的师资、培训内容等作出明确规定,使得这方面的内容监管存在一定的短板。因此,建议进行联合执法或者明确主管部门,从而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孙煜华说,要规范国学教育制度,增加学校相关辅修课程,完善国学课外培训教育的准入机制。一方面在义务教育阶段,要适当增加国学辅修课程,以满足少年儿童对国学教育的需求。另一方面,要完善国学课外培训教育的准入制度,目前对国学培训没有资格证要求,相当比例国学教师没有教师资格证,文化水平较低,教学质量无法保证,难以做到立德树人。对此,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应明确国学培训机构和培训人员的资格要求,保证国学教育的质量。
  孙煜华还建议,组织专家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国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抵制封建糟粕,防范“精神传销”。利用好各种媒体传播国学教育方面的文化知识,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对待历史文化,正本清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国学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同时,还要揭露不法商人利用“国学”从事的违法活动,避免群众误入歧途。对于一些搞“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等“精神传销”的产品,网络平台要及时下架,净化教育环境和社会风气。(记者 蒲晓磊)(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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