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去年“双随机”查处环境违法问题3.19万个(2)
2020-07-09 10:12中新网浏览:次
三是差别化污染源监管有待完善。陕西、青海等省未结合污染源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分类分级地确定抽查比例,存在重点排污单位、特殊监管对象的监管频次小于一般排污单位的情况。
四是跨部门联合执法有待加强。目前全国大部分地方已建立跨部门联合随机监管制度,但相较于众多监管任务,跨部门随机监管占比依然不高,跨部门联合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通报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要求:各地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要求,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基本手段和普遍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等进一步融合。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合理设置抽查比例,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抽查,对守法记录良好的企业大幅减少检查频次,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一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核心,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进一步完善部门抽查事项清单,及时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形成“一单两库”的完整体系。
二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各地要在规定时限内,要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要按要求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监督,实现阳光监管。
三是统筹做好正面清单相关工作。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切实促进正面清单落实落细。各地要针对近期涉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案件多发的情况,指导地方将危险废物重点行业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科学合理配置执法资源,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
四是积极推进部门联合监管。积极参与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执法工作,推动将更多抽查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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