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造假 售后“翻车” 直播带货如何良性发展?(2)
2020-07-09 09:12经济参考报浏览:次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说,若网络主播将未使用过的产品推荐给消费者,一旦产生纠纷,网络主播应承担直接责任。若网络主播既是代言人又是经营者,在直播带货的过程中,虚标交易量,夸大产品作用,使得消费者冲动消费,行政机关可以结合实际违法情况,对其处不同金额的罚款。若其所带商品质量不合格,消费者购买使用后出现问题,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网络主播及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孙之升建议完善信用体系,实施商品追溯,不断健全直播购物信用体系,推出失信惩戒、联合惩戒。
陈音江认为,平台应加强直播带货交易全流程的审核把关和生态治理,严格查处各类人气造假、评论造假等造假行为,以及各类诱导交易、虚假交易、规避安全监管的私下交易行为,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取证。
邱宝昌建议,平台经营者可将法律相关规定写进平台协议或规则中,并在平台内公布。平台经营者也可设置“黑名单”制度,对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的网红,经过沟通后仍不改正的,可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将“黑名单”与其他直播平台共享,共同营造诚信安全的直播环境。记者 关桂峰 吉宁(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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