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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惨收割百万粉丝转卖账号,直播带货“割韭菜”套路调查(3)

2020-07-02 13:30法制日报浏览:

       实际上,在一些电商直播平台上,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
       时间回溯至2016年,这一年被称为“网红元年”,网红变现的能力让全社会为之侧目。随着“网红经济”进入下半场,用时尚博主的标签打入网红市场已不再讨喜,人们开始转向接地气、多元化、复合型人设的新需求。
       2018年,根据艾瑞咨询对网红经济的调查数据,网红变现方式已更加多元化,除了传统的广告、电商,签约、直播、问答和内容付费等形式开始兴起。网红经济的产业链也渐趋完善,MCN机构(自媒体账号)替代个人成为新的核心。
       有业内人士坦言,实际上,除了粉丝打赏外,卖广告和产品才是网红的经营之路,这也是最重要的变现之道。从感情教主、豆瓣才女到手作名厨,网红人设一茬接一茬,寻求变现的内核却从未改变,其中很重要的一种变现方式便是销售商品。网红们几乎都是利用人设连接粉丝黏性,开启商业化之路。
       该业内人士称,网红们最盼望的就是能以“种草机”的人设存在于网友的印象里,因为无论是发好看的照片、做有趣的视频还是辛辛苦苦码功课写文章,带货才是网红辛勤输出能力和曝光效果的直接体现,因此持续带货能力的背后是一个网红的综合能力。随之而来的便是各种人设之下的网红变现,或打赏或卖货。上述各种卖惨人设的直播也就不足为怪,因为“不会带货的网红不是好网红”。
       快速套现暗藏隐患
       有效监管刻不容缓
       然而,目前网红、大V的商业变现过程缺乏有效监管。
       “近年来,网红、大V网上售货热度不断提升,原因在于电商正逐渐从以往的单纯卖货转向内容、社交为引导的新型模式,一大批网红、大V凭借其逐渐形成的个人品牌、数量众多的粉丝,开始进行软文、广告合作,或直接卖货以实现商业变现。”担任主播经纪人的周芳西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周芳西说,由于这些网红、大V往往具有较强的用户黏性,许多粉丝对其所说的话深信不疑,变现效果也不断显现。不少平台出于引流和销售需求,对于此类行为也多有鼓励,包括培育扶持网红、大V,聘请其作为品牌、活动代言人,或者采取与网红、大V共同销售某款产品的方式,实现深度捆绑。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网红直播变现的法律隐患屡屡变成现实。
       朱巍认为,获取粉丝的高额成本导致售卖假货、为博出位进行低俗表演等违法行为频现。“既然获取粉丝的花费如此之大,主播们就开始了快速套现之路。一方面,主播缺乏忠实的粉丝,只能通过持续不断的话题或抓人眼球的表现留住粉丝;另一方面,除了‘传销式’层级获利外,售卖假货可能是变现最快的方式。”
       朱巍提醒说,通常有所谓的“大哥”在给绝大部分网红刷礼物,这些花了大价钱赞助的商家,不乏生产和售卖假货者,他们花钱捧人,目的就在于利用网红流量违法获利。这些“赞助商”们以微商为主,打着传销的擦边球,利用流量快速增加用户规模,以此获利再反哺高额的“粉丝税”,形成一种特殊的生态。
       据了解,目前直播带货的合作模式主要分为专场、链接费+佣金、纯佣、坑位费+佣金四种。
       其中,专场可以理解为在某时段专门介绍某系列产品,价格通常以每小时计算;使用链接费+佣金模式的主播,通常按照1个链接100元至300元的佣金形式,保障主播的最大效益;纯佣则主要集中在新小主播,因为产品的缺失,往往只能跟商家对接纯佣的产品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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