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款App侵害用户权益被通报 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行为值得警惕(3)
2020-06-05 12:54 法制日报浏览: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认为,目前,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才能够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对于一般侵权行为仍然制裁不力,应该采取更具体的立法措施,对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认定为侵权行为,追究其损害赔偿责任。
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法治国际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吴沈括同样认为须加强和完善立法,“虽然刑法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较强,但相关前位法立法缺失,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规较为零散,因此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的出台刻不容缓”。
吴沈括说,不良网络运营者是用户信息安全的重大威胁,应针对这些运营者制定、实行有效的监管措施,并提高威慑网络运营者的惩处力度,才能从源头上遏制危害公民信息安全的行为。此外,用户也应重视个人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增强个人信息保护能力。(见习记者 白楚玄 记者 文丽娟)(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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