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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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关门歇业,预付卡退款无门该咋办?(2)

2020-04-29 09:41新华网浏览:

  印强建议,健全商家登记备案制度,对从事预付式消费商家的资质、规模、资金等方面进行备案,加强事先监管;根据商家的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按照预付款项设定一定比例的风险保证金存入银行,当出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形时,保障消费者可以从风险保证金中优先受偿。
  此外,对不诚信经营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开。建立失信黑名单,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商家设置信用门槛,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个别不良商家借此非法融资,只提供短暂少量服务便销声匿迹,以往类似纠纷,仅作为民事纠纷处理,导致违法成本太低,不良商家换个马甲又可以再出江湖,继续忽悠消费者。”郑明建议,针对这类商家,监管部门应当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未来应当在法律上明确,预付卡余额所有权归消费者所有,商家只是代为管理。即使商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卡内余额也不属于破产财产,不能与其他债权人分享。
  印强认为,针对举证难,需要特别提醒消费者,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在办理各类消费卡时,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具体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口头承诺”或是条款有歧义的地方,都要固定在书面协议中,并保留好预付款支付凭证及相关证据。(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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