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诉决定让二十家民企重获生机
2020-04-13 19:15法制日报浏览:次
不起诉决定让二十家民企重获生机
天津检察探索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新思路战“疫”·政法机关助力复工复产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驰 通讯员 陶强 王雨桐
通过视频一个工作日内向26名当事人逐个宣布不起诉决定,是一个什么样的工作节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唐明会告诉你:忙得顾不上喝水。
这是一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发票案件,虚开税额最低5.3万元、最高近61万元,涉案的20家民营企业多经营网络技术开发、IT软硬件终端、教育培训咨询等业务,涉案的26人多为企业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因面临房租、人员成本、销售款回流不畅等实际困难,这些企业试图通过虚开发票方式逃税及骗取税款。
针对此案,一种观点是,只要符合犯罪主客观条件,检察机关就应当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公诉;另一种观点是,不能一诉了之,如果提起公诉,涉案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将被降低,会在经营、融资等方面举步维艰,规模小的可能由此破产倒闭,规模稍大的会面临经营困难,企业员工将面临失业的窘况。这必然会对民营经济造成负面影响,也不利于经济发展。
唐明与团队成员倾向于后者。
他们的理由支撑是,这些企业共为社会提供工作岗位1490个,年纳税总额超过3400万元,有的企业还曾因成绩突出获得过政府表彰。案发前,这20家企业征信良好,未受过行政处罚,且案发后积极补缴税款,避免了国家税收损失1651万元。涉案的26人中有23人具有自首情节、3人具有坦白情节。
鉴于此,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政策规定,唐明团队依程序将案件提交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讨论。其后,武清区检察院检委会决议决定,对上述26人不起诉。
“现在正值企业复工复产关键时期,我们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积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武清区检察院检察长任庆明认为,该案的办理,实现的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刘关岭是26人之一,他在北京经营一家金融咨询公司。因缺少进项发票,经他人介绍,他的公司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了5.3万元。案发后,加上受到疫情影响,公司陷入困境。
“压力不是一般的大,几十名员工的工资、春节前未落实的业务,让我寝食难安。”刘关岭悔恨不已,“眼看经营多年的公司就要因为我的一时糊涂而毁于一旦。”
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救了他和他的公司。
获得自由的刘关岭迅速组织员工调试设备、联系客户,通过网络视频恢复了线上业务,公司渐渐恢复生机。他的公司一次性向湖北省红十字会捐款10万元。
“检察官对我进行了耐心的释法说理,我意识到这种虚开发票的行为会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采用合法方式应对困难,也会积极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为国家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刘关岭说。
几乎与刘关岭的公司同步,涉案的另两家企业也分别向湖北省捐赠10万元、20万元。一家从事线上培训的企业免费向高校远程授课提供支持,一家从事医疗器材销售的企业把库存的价值58万元的口罩、消毒液捐赠到医疗一线。
“在抗击疫情与复工复产同步推进的大背景下,武清区检察院的做法具有积极意义。”天津市人大代表、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岚评价说。
武清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尤月成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探索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新思路,持续为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与保障,为京津冀经济协同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文中刘关岭为化名)(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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