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加大网络犯罪打击力度
最高检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闫昭 摄
正义网北京4月8日电(见习记者单鸽 郭璐璐)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共同防控网络风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通报检察机关打击网络犯罪的主要工作情况。
据悉,最高检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张凯闵等52人电信网络诈骗案,叶源星、张剑秋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谭房妹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以及姚晓杰等11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等三件案例。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副厅长张晓津在发布会上表示,最高检以打击网络犯罪为主题发布第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旨在进一步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增强检察机关对网络安全的保障能力,有效解决网络犯罪专业知识复杂、争议问题多、办理难度大等问题。
近年来,网络犯罪蔓延迅速,检察机关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的数量也在逐年大幅上升。2018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网络犯罪嫌疑人89167人,提起公诉105658人,较前两年分别上升78.8%和95.1%。为保证重大疑难案件顺利办理,2018年以来,最高检先后挂牌督办社会广泛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假借“金融创新”“互联网+”名义实施金融诈骗案件共35件。
记者注意到,针对网络犯罪问题,最高检此前曾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明确法律适用标准。2018年11月,最高检下发《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指引》和《检察机关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引》。2019年10月,最高检联合最高法颁布《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关于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主体及入罪标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的客观行为方式的认定问题。
当前,网络犯罪的跨境特征凸显。对此,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说,最高检与多国检察机关加强协作,细化跨国跨境协助调查取证、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赃款赃物移交、证据转换及采信、司法文书送达等方面协助机制,形成了打击网络犯罪合力。2018年5月至6月,最高检与公安部共同组团赴捷克、克罗地亚、匈牙利、斯洛文尼亚和波兰,将在当地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62名中国台湾地区犯罪嫌疑人遣返和引渡。
苗生明透露,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修改完善《检察机关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指引》,对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专题分析研判。同时,强化与有关单位在网络犯罪追赃挽损上的协同作战,最大限度挽回受害群众损失。(责任编辑:刘晓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