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多地开展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排查 坚决打击非法交易(2)

2020-02-26 10:33人民日报浏览:

  有群众电话举报广东龙川县老隆镇隆东菜市场有人偷偷贩卖野生动物。2月2日,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该市场一处摊档现场查获棘蛙14只,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调查。1月29日,在广东汕头市区两级市场价格部门联合突击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在该市中山路一家饭店二楼一隐蔽储物间,发现王蛇6条、水律蛇6条、乌梢蛇17条,汕头市金平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立案调查。
  近日,安徽、河北等地开展专项行动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联合合肥海关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截至2月5日,河北各地森林公安机关共查获野生动物310头(只)。山西省自1月30日起全面开展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截至2月18日,收缴野生动物121头(只)。1月22日以来,内蒙古共查获野生动物相关案件27起,收缴野生动物340头(只)。
  健全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我国刑法中,对于野生动物保护方面的主要规定,集中在“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包括“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以及“非法狩猎罪”等多个罪名。此外,对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包括开办交易场所、进行网络销售、加工食品出售等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也将依照刑法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而购买,符合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罪处罚;为了打击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刑法还规定了“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前不久,最高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从严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苗生明表示,总结分析检察机关近年来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的办案情况发现,依法准确适用刑法所规定的相关罪名,坚决从严打击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有助于有效保护野生动物,但从加强法律保障和规制来看,还有需要加强的地方,“首先,要从立法层面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扩大野生动物的保护范围。其次,要完善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并从司法方面坚持从严打击”。苗生明介绍,最高检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都要把好刑法打击的入口关,对于构成犯罪的要坚决打击,特别是对于非法捕杀、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源头”犯罪,坚决从重打击。
  谈到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和滥食等行为长期存在的原因,苗生明表示,既有法律规定有待健全完善的原因,也有执法司法机关监管力量薄弱的原因,“如果仅仅是从道德层面约束人们不要食用野生动物,效果非常有限,应该从法律层面将其纳入打击范围,这样既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也能保护人类自身”。
  (综合本报记者彭波、王云娜、李刚、游仪、史自强、付明丽、张枨报道)
(责任编辑:刘晓方)  核心阅读
  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以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为导向,扩大法律调整范围,确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为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连日来,湖南、广东、安徽、河北等多地的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开展了广泛行动。
  “顺意海鲜水产店还在卖‘野味’……”2月9日晚,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一名群众的来电举报。
  顺意海鲜水产店在当地已经营多年,办理了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1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公告,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此后,祁阳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林业部门多次到该店上门宣传、检查,要求店主曾某停止野生动物交易。从前期检查结果看,曾某已整改到位,可为何还有人举报?经过深入摸排,2月11日上午,祁阳县市场监管局稽查大队执法人员再次上门检查。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