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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因发布不当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公安机关处罚(2)

2020-02-12 10:17 法制日报浏览:

  在当下疫情发生的特殊时期,发表不当言论最高可能面临哪些处罚呢?
  韩英伟解释说,如果情节非常严重,就不是治安处罚了。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此外,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韩英伟说。
  普法宣传不能忽略 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人对于发表不当言论会违法这种情形不清楚。那么将如何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呢?
  郑宁建议,有关部门应通过典型案例对网民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醒网民不要发表不当言论,否则会遭到法律制裁。
  “对于总爱发表不当言论的人要多进行引导,加强普法,以案释法,提高其法律意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韩英伟说,最重要就是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以及增强网民法律意识。在新媒体领域中,当网络参与者发布或者转发不当信息时,就会借助网络的力量使之传播加速,扩大其影响范围。所以,需要深层次提升网民的网络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网民自觉抵制有损网络文明与网络道德的行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空间,明晰网络边界,主动践行文明健康的网络参与行为。
  对于网上的不当言论该如何规范或根除呢?
  郑宁说,其一,网络平台应落实主体责任,对不当言论进行及时处置;其二,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对发表不当言论,构成违法犯罪的行为人要依法进行惩戒。
  韩英伟建议,第一,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技术手段切实规范网络信息的管理,对互联网信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营造健康的网络环境;第二,互联网行业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制定和完善行业公约等行为规范,在网络不当言论出现时,有效监督,及时管制不当行为,使得网络秩序的自律机制有效运行;第三,建立健全网络言论监管法律体系,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深化监管;第四,要依靠网络的自我恢复功能消解不当言论。
  “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不宜法律径直管制,网络自身对于某些不当言论信息抵消的,要在一定程度上尊重网络自我循环、自我恢复的功能,通过其自身对法律禁止范围外的各类信息的容纳与消解促进和推动互联网环境的健康发展。”韩英伟说,例如,当下某人在小范围内发布对于疫情不当的言论,对于疫情有正确认识的人就会很快在网络环境中予以反驳,支持与反对的双方会就各自的论点拿出依据,供网络公众予判断,无理取闹者自然会被公众所排斥,最终不当言论就失去空间。这是人们防止不当言论的一种有效做法。(本报记者 韩丹东/本报实习生 林银婷)(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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