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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余名学生个人信息泄露 被企业冒用虚报个税(2)

2020-02-03 11:02中国青年报浏览:

  中汇税务所合伙人邹胜表示,如果查实企业确实是故意的,“该企业采取虚列支出的一种手段,应该构成偷税行为。”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3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邹胜表示,由于新个税法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信息被盗用,可能导致该纳税人年度综合所得升高,最终影响个税缴纳。 
  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核实情况后便会删除申诉的个税缴纳记录,“个人也可到办事大厅提供未入职证明等文件进行办理。”(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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