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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犯罪冒用弟弟身份 检察监督纠错助弟弟洗刷15年污名

2020-01-13 16:10正义网浏览:
  正义网嘉兴1月13日电(通讯员苏雪)“有了这张判决书,以后住宾馆、买机票就不用被盘查了!感谢海宁市检察院检察官的辛勤付出,依法监督纠正了案件的错误,还了我的清白!”背负长达15年的罪犯身份终于得以正名,王河(化名)的欣喜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句感谢让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控申部的检察官心里暖暖的。这个判决,也再一次体现了司法工作中的检察温度。 
  事情还要从一件盗窃案说起。2003年,王河的哥哥王江(化名)与他人结伙窜至海宁市某小区内进行盗窃。他们采用钥匙透锁等手段窃得公民冯某黑色轻便摩托车一辆,价值1530元。事后,王江一伙被公安机关抓获,但是涉案车辆已经被销赃,赃款被挥霍一空。 
  王江被抓捕归案后,警方要求其提供身份信息,但是,王江的身份证明早已丢失,其在海宁打工期间,一直用其弟王河的暂住证明进厂打工。王江自知难逃法律制裁,又担心因犯罪留有前科以后不好做生意,想到身边有王河的暂住证,便以王河的身份接受了调查。该案经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最终“王河”于2004年1月被海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五百元。 
  2005年,王河得知了事情真相,但因其法律意识淡薄,其认为该案对自己并无实际影响,且念及兄弟情分,并未向相关机关申诉处理。近几年,王河外出频繁,由于存在犯罪前科,其被公安机关列为打防控重点监控对象,在留宿宾馆、购买机票、路遇交警值勤检查时遭遇诸多麻烦,事发15年后,王河终于来到海宁市检察院申诉,要求监督纠正。 
  海宁市检察院控申部门受理后,及时启动了监督纠错工作。该案承办人员向王河制作了详细笔录,了解到王河及王江家庭背景情况,并向法院调取了原案卷宗。由于王河已多年未与哥哥联系,不知哥哥现在何处,于是承办人联系公安机关调查王江相关身份信息。经查,王江现在桐乡从事个体经营。承办人遂联系王江,询问其于2003年期间冒名王河的事实,王江对该事实供认不讳。另外,海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对王河、王江两人指纹进行比对鉴定,经比对,原案案发时公安机关指纹系统内所采集的“王河”指纹与王江指纹认定同一。王江冒名情形存在完整的证据锁链,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据此,经海宁市检察院建议,海宁市人民法院对原判决进行纠正,将盗窃案被告人“王河”更正为“王江”。同时,海宁市公安局也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将王河犯罪记录予以消除更正。 (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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