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小课 | 涉孙小果案公职人员主要违纪违法行为有哪些(2)
2019-12-24 14:22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浏览: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予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四百零一条的规定,犯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4年至2009年,在孙小果服刑期间,时任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省司法厅副厅长罗正云受李桥忠、孙鹤予请托,并收受其贿赂,安排、指使时任云南省第一监狱政委刘思源等监狱干警对孙小果予以关照。在罗正云、刘思源的关照下,孙小果在省一监服刑期间多次受到记功、表扬,2004年至2008年均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其间,刘思源两次指使省一监下属干警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孙小果报请减刑以及为孙小果利用虚假实用新型专利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致使孙小果三次受到违法减刑。在孙小果案中,以徇私舞弊减刑罪被判处刑罚的主要有:昆明市五华区城管局原局长李桥忠、孙鹤予、云南省司法厅原巡视员罗正云、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巡视员刘思源、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原副局长朱旭、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副庭长陈超、云南省监狱管理局安全环保处原处长王开贵、云南省第一监狱原督查专员贝虎跃、云南省第一监狱指挥中心原民警周忠平、云南省第二监狱十九监区原监区长文智深、云南省第二监狱医院原民警沈鲲、云南省官渡监狱原副政委杨松。
黑恶势力所“恃”的,就是他们头上那把“保护伞”和背后那张“关系网”。只有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严肃惩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织密“关系网”的党员干部,才能彻底根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社会对孙小果案件的关注,表明了人民群众对惩处罪恶、坚守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强烈共识和对司法公正的热切期望。“打伞破网”,就是对黑恶势力的釜底抽薪,要以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刮骨疗毒的决心,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惩治清除党员干部队伍中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害群之马,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一查到底,绝不姑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曹静静)(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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