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房源、克扣押金 住建部整治住房租赁中介乱象(2)
2019-11-23 19:39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深圳市龙岗区住房租赁‘黑中介’恶意克扣押金租金,暴力驱逐承租人;上海‘安居客’网站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小家联行房地产经纪(北京)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违规开展租赁消费贷款业务……”11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通报了7起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部门户网站开设“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专栏,发布各地专项整治最新进展,曝光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目前受理的群众举报均已落实地方核查处理,并持续跟踪督办。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署要求,各地畅通投诉和监督渠道,各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开通投诉举报专线,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媒体平台等开设举报专栏。对于群众的投诉和举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建立健全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分类登记、认真调查、快速处理、及时反馈,坚持开门搞整治,邀请部分租房群众召开座谈会,做到整治内容直面群众关切、整治过程邀请群众参与、整治结果接受群众评判和监督。
“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有效震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曝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能帮助群众了解住房租赁过程中的“套路”和“陷阱”,对不规范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形成震慑。
建立长效机制,“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
“我们向社会郑重承诺,从今日起做到: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未经业主同意,不发布房源信息;不以虚假的房屋、低租金、图片等信息诱骗群众租房……”10月12日,在全国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公开承诺活动中,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代表现场宣读承诺书,100家在全国或当地有影响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签署承诺,倡议全行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专项整治中,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机构为监管重点,推行信用管理,注重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上海市要求各区住建(房管)部门落实好中介机构和租赁企业房源信息双记载要求,建立完善行业资信评价体系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出台“黑名单”制度,列入“黑名单”的从业人员将不被经纪机构聘用。杭州市以规模化租赁企业为监管重点,引导规模化租赁企业规范守信经营,并针对租赁市场上的“山寨合同”、权利义务不清晰等情况出台指导意见,制定房屋租赁合同范本供市场主体参考,提升规范化水平。
专项整治坚持标本兼治,在查处违法违规机构的同时,建立健全相关规章政策。目前,多地已将经纪机构备案、从业人员实名制、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方面的探索转化为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四川省成都市对《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制定出台住房租赁企业备案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等有关文件,健全完善法规政策。杭州市正在研究《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明确住房租赁活动均应通过市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网签备案等。
“我们将继续把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真刀真枪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不仅查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一批‘黑中介’,还完善住房租赁中介政策和工作机制,避免‘雨过地皮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王卓 柴雅欣)(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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