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炒鞋热”背后的法律风险(3)
2019-10-24 13:09法制日报浏览:次
赵占领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根据我国的价格法,价格有三种类型,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有五类商品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一)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二)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具体的商品或服务名称在政府定价目录有明确列明。除此之外,根据价格法第六条,其他绝大多数商品或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由于鞋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实行市场调节价,是由经营者自主确定的,所以即使价格很高,高达几千元甚至上万元,一般情况下并不违法。但是要注意的是,经营者销售这些商品时不能从事价格违法行为。比如,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赵占领说。
赵占领认为,现在有些人在“炒鞋”时,把价格哄抬很高,这其中有可能涉及价格违法行为。具体事实可以由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调查,一旦查实应立法进行处罚。消费者在参与“炒鞋”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其他违法甚至犯罪行为。比如,商家欺骗消费者、夸大某个商品的价值,把非限量款鞋说成限量款;甚至有的人以“炒鞋”为名,在收到钱之后不发货,而交易又是通过互联网进行,消费者可能并不知道卖家的真实身份。总体而言,消费者需要提防参与“炒鞋”时所存在的各类法律风险,防止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益受到侵害。
在阿拉木斯看来,“炒鞋”不会一夜暴富,社会公众应当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不要盲目参与投机炒作活动,避免遭受经济损失。“炒鞋”行为可能会带动投机之风,传播不理性消费的观念,助推攀比文化,对人们特别是年轻人的消费观念产生负面影响。球鞋属于普通的民生商品,对球鞋的关注应该更多回到其使用属性上来,毕竟鞋是用来穿在脚上的,不是用来炒作的。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已经比较健全,有广告法、价格法等,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对于国内球鞋平台可能存在虚构交易、抬高价格、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问题,相关监管执法部门须及时跟进和处理,给予严厉打击,净化球鞋交易市场,营造健康公平的市场环境。”阿拉木斯说。(记者 杜晓 实习生 景千姿)(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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