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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律师杨波

2019-10-21 14:59中国律师频道浏览:

中国律师杨波

       律       师: 杨波
       联系电话: 15726699391
       其他电话: 01057559966
       电子邮箱: 731405317@qq.com
       执业证号: 11101200910233140
       所属律所: 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诺德中心11号楼312室
       专长领域: 
      北京著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行政诉讼、企业拆迁、只为被征收人维权
      杨波,北京本录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2002年通过首届司法考试,自律师执业以来先后办理各类案件数百件,涉及到刑事、民事、经济、股东权纠纷、建筑工程房地产、知识产权、企业改制、行政诉讼、拆迁征地安置补偿等各个维权领域,较好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了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十年的法律实践造就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特别是对拆迁征地行政维权逐渐摸索出了一整套独特的维权方案与办案思路。多年的律师执业生涯对律师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具有深刻体会,律师参与拆迁征地行政诉讼,更体现了其深刻的法治内涵,办理拆迁征地行政维权案件成为其最擅长、最积极的领域。
      杨律师在从事律师职业之前在家乡山东一小城镇的事业单位上班,有着令人羡慕的稳定收入,因为对法律的热爱、对法治的信仰,1995年毅然辞职踏上了前往西南政法大学的求学之路。杨律师与生俱来的刚正不阿、直爽率直的性格令其在律师执业的道路上曾吃尽苦头。众所周知的原因,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既要坚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正义,又要谋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在当前的司法环境中实在是太难。大多数律师为了获取利益将律师业务逐渐演变成为勾兑法律、勾兑司法,但是杨律师不管千难万难始终操守一个法律人的精神,将律师真正作为一项事业去做。常规法律业务实在都很难跳出勾兑司法的怪圈,但是受地方经济、环境所限,不做常规业务意味着连饭都吃不上。最终让杨律师闯出一番新天地的是“山东博山吴老大酱园违法建筑拆除案”,该案系杨律师平生接的第一起行政案件,从此改变了杨律师的一生。通过该案杨律师逐渐发掘出了拆迁维权的思路及法律技巧,发现办理拆迁维权行政案件别有洞天,特别是他彻底摆脱了司法勾兑的阴影,维权律师可以在强权面前挺直腰板,为委托人仗义执言,披荆斩棘,维护法治。随着业务的深入地方律师代理拆迁维权案件的局限越来越明显,杨律师及时将律师执业转移到了北京,并凭借过硬的基本功迅速在京城众多拆迁专业律师中脱颖而出。
      杨律师具备深厚的法学基础理论功底,先后在《中国律师网》、《法邦网》、《华律网》等多家新闻媒体发表论文多篇,主要有:依法行政的道路还有多远;新律师法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拆迁血案频发背后的法律问题深省;新拆迁条例之血拆导火线;新拆迁条例之司法权理性回归等。
      杨律师在拆迁征地维权领域承办的成功典型案例主要有:
      1、山东博山吴老大酱园违法建筑拆除案 该案最终为委托人将其拆迁补偿在原有基础上提高至十二倍,当听到委托人对杨律师说“我们本地人都说我幸亏找了一个好律师,不然我这案件不可能得到这样一个好结果”时,杨律师感慨万千:“在我国要做一名堂堂正正的好律师真的很难”!该案成为违法建筑拆除获得较高补偿的罕见案例,堪称“违法建筑拆除维权第一案”。
      2、北京振邦粘合剂厂租赁房屋及违法建筑拆除纠纷案  该案中作为“次承租人”的委托人在转租来的承租区域内生产经营,且私自建造了部分违法建筑----厂房、车间,遇到拆迁不予补偿。在拆迁人根本就不与其协商、对话,只对第一承租人及出租人补偿的情况下,杨律师介入本案为其维权,最终凭借两个行政复议及两个行政诉讼程序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补偿,从零补偿到取得较高经济利益仅用了八个月。
      3、武汉杨女士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及养鸡场拆迁补偿纠纷案  本案中因为委托人聘请律师及时,启动维权程序比较早,将拆迁案件中被拆迁人往往处于被动的局面变为主动,最终为其争取到当初补偿条件四倍的补偿。
      4、秦皇岛市刘先生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维权案  该案中委托人刘先生的房屋面临司法强拆在即,在法院已经作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弹指之间灰飞烟灭、大厦将倾之际,杨律师凭借一纸“司法强拆听证申请书”得以重启司法强拆听证程序,凭借该程序据理力争,成功演绎,最终为其提高了三成拆迁补偿款及获得两亩国有土地使用权。
      5、安徽蚌埠邢女士农村集体土地上养殖场拆迁补偿维权案  该案中律师介入后邢女士经营的养殖场即被以“违法建设”名义行政强拆,在进行拆迁维权法律程序取得若干胜诉法律文书,但拆迁人对此置若罔闻,拆迁补偿毫无效果的情况下,杨律师最终凭借国务院作出的一纸“行政复议裁决书”将该案划下圆满句号。
      杨律师曾接受多家国家大型新闻媒体采访,就有关社会热点事件发表评论。2011年4月接受《新华日报社》记者采访,对山东高雷先生与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因电影《非诚勿扰2》著作权纠纷案发表看法;多次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分别就“见义勇为”,“民诉法修改”等问题发表自己的独立观点;以及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就有关问题发表评论。
      杨律师在多年的拆迁维权实践中获得众多被拆迁户的尊重与认可,具有良好口碑,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这是对其专业能力的最好肯定,杨波律师郑重承诺“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也是对我国众多弱势群体的最好回馈。(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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