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领域将全面接入征信体系 整治网贷老赖源头化解风险(3)
2019-09-24 14:21法制日报浏览:次
“这一规定的提出,再一次明确了高利贷行为的违法性质。”刘少军说。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了一些714高炮平台。据了解,714高炮指那些期限为7天或14天的高利息网络贷款,其包含高额的“砍头息”及逾期费用。714高炮基本上90%都是以7天期为主,利息方面年化利率基本上都超过了1500%。
“我国P2P网贷机构还存在一些违法经营行为,如超过规定高利放贷、暴力催收等。”刘少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这些行为的发生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恶意,放款人可能并不是针对有正常还款能力的债务人放贷,甚至明知债务人没有还款能力而放贷,由此获取不正当利益。
刘少军认为,上述规定有利于促使网贷机构合法经营,放贷人依法放贷、善意放贷,当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高利贷和暴力催收。
对于网贷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尹振涛认为,需要从实际角度出发看待征信体系的作用,不能指望通过征信体系去解决所有网贷行业违法违规现象。长期来看,应该从两个方面去解决网贷行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通过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那些合乎规定的网贷平台,让行业更健康发展,另一方面,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取缔、处置那些违规违法的网贷平台。
刘少军认为,P2P网络借贷行业作为民间金融的信息中介,是传统金融业的有益补充,也可以为暂时有资金闲置和有资金需求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种相对自由的融资方式,但必须严格规范和监管,不得超越法定界限非法经营,否则将给社会带来整体性金融风险。
从监管的角度,刘少军建议:“首先,应该加强对P2P网贷机构性质的监管,即P2P网贷平台只能是信息平台不得经营资金,不得撮合多人之间的融资,使P2P平台事实上变成证券市场,否则必须登记成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其次,应加强资金托管的监管,让P2P平台不得直接或变相挪用他人资金。其次,必须加强对网贷平台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网贷平台利用欺诈手段融资,保障社会整体金融安全。”(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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