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针盒子“盗号”被曝光后仍在售 律师:涉嫌侵犯隐私(2)
2019-08-29 12:41北京青年报浏览:次
律师说法
此行为涉嫌侵犯隐私权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韩骁律师认为,利用网上售卖的“探针盒子”探测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属于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同时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可能面临民事侵权责任及治安管理处罚责任。
韩骁介绍,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利用网上售卖的“探针盒子”探测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探测个人信息的行为,如果因为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了名誉受损或者财产的损失,受害人还可要求其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且赔偿遭受的财产损失。如果对隐私权人产生严重的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除承担上述法律责任外,还需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此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据此,利用探针盒子探测他人隐私信息,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对侵害人处以拘留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屈畅 见习记者 张静雅)(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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