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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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群里"说错话"被辞退 到底谁来决定怎么罚(2)

2019-08-24 14:16工人日报浏览:
  微信群里说公司坏话成被告,发牢骚被辞退……因在微信中公私混淆引发的劳动争议频发 
  【焦点】工作群里“说错话” 谁来决定怎么罚 
  本以为是在微信工作群里说了几句实话,却被公司状告赔偿经济和名誉损失共计46万元。8月16日,姜汉拿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知道自己胜诉后才长舒一口气。
  微信是人们日常交流的社交平台,不少用人单位通过建立工作群,把微信运用于工作交流。然而,因在微信中公私混淆而发生劳动争议的事件频发。《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员工不把微信当作公开场合,发表负面言论、企业没有微信群管理办法,产生不良后果后处罚过重等致使纠纷不断。
  群里说“实话”被索赔46万元 
  姜汉是大连一家驾校的教练,2014年工作至今。为方便与学员联络,姜汉建立了“老姜车友会”微信群,成员38人。
  今年3月,一名学员称没时间继续练车,不想学了,问是否可以退费。此前,因驾校体制改革,大约一周时间学员都练不了车。考虑到该学员只练了两次车,姜汉认为应当退费,便请示了驾校领导,得到领导同意后,姜汉在车友会的微信群中发消息:“驾校有份协议不能签,上面写的‘个人原因’,但这是驾校重组的原因,要全额退款。”
  姜汉对记者解释,签了这份协议就意味着学员承认是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这样就拿不到全部退款,因此自己就想给学员提个醒。没想到,这一提醒引发300多名学员要求退费。驾校遂状告姜汉要求解除《经营合作合同》,赔偿经济损失26万元和名誉损失20万元。
  接到法院传票时,姜汉非常吃惊。他认为,其他学员要求退费,学校应当依照双方签订合同,本着诚实守信、公平原则处理,与自己无关。驾校一方则主张,姜汉既然是公司员工,就应当遵守驾校规章制度,其在微信群发布的言论有损企业经营形象,已造成不良后果,他应当被辞退并赔偿驾校损失。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姜汉并没有煽动性言论,造成驾校损失无证据支持。关于300多名学员退费一事,系自身原因退学,并就学费问题与驾校达成一致,不能证明退费与姜汉言论有因果关系,对赔偿诉求不予支持。
  “员工发布言论不实,并造成恶劣后果的,应当负法律责任,而情节较轻的不应被重罚甚至辞退。”沈阳市一位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郑虹说。
  郑虹告诉记者,自己工作中遇到过诸多“祸起微信群”的解雇案例。
  比如,甲员工酒后在工作群里发几句牢骚,被同事和客户看见,公司认为损害了公司形象和声誉,属于严重违规行为将其辞退;乙员工在公司同事微信群里发布言论表达对人事主管不满,公司以“降低人事主管社会评价”为由,索赔精神损失费并将其辞退;丙员工在工作群里发布不雅视频,被公司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解除劳动关系。
  郑虹表示,微信群里的工作纠纷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仅凭员工的发言,是否就能造成严重后果?造成后果后,应当被处罚还是直接辞退?员工私人言论能否作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这些都需要进一步判断。
  “私话”还是“公言”谁说了算 
  记者随机采访了28位企业员工,每个人都有1个以上的工作群。他们均认为微信群是“私下”社交工具,仅一定范围内的人知道,而非公开场合,“私话”不应被企业当作“公言”看待。
  然而,企业方大多不这样看。
  “你当着全单位人的面乱发言,行为不当还不让公司管吗?”辽宁某建筑公司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孟凤琴发出质疑。
  根据2017年实施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9条,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孟凤琴认为,工作群就是企业工作的一部分,进群就要守“群规”,否则群主可处罚,处罚自然是作为群主的企业方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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