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摸底测量将7.7米写成77米 湖南4名干部被追责(2)
2019-07-27 11:38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在随后展开的摸底工作中,颜一平跟着各摸底小组开展监督工作,但在摸底进行到第三、四户的时候,却因为一件事让其不顾自己监督职责“不辞而别”。
“当天我到摸底现场看了上托小学新址两边和对面的房屋,在摸底开始后不久,我跟现场拉尺量房的教育局老师提出‘要把尺拉紧,把数量准确’。他们没有听我的,还发生了争执,老百姓也对我有意见。发生矛盾后我继续跟着他们一起现场测量摸底,下午5点钟左右,工作还没有结束,我就准备开车离开了,走的时候我跟同行工作人员说,摸底的办事员、居民对我有敌意,我提的建议他们都不采纳。监督不了,我不参加上托小学项目征地拆迁摸底了。”颜一平在接受调查时交代。
“不行,你还是要来,你作为评审工作人员还是应该全程参与监督。”同行工作人员劝解道。
然而,就是因为这件小事,任性的颜一平再也没有现身摸底现场。直到十多天后区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打电话给他,要求其到项目现场,他才不情愿地过来。来到现场后既不监督测量,也不核对检查之前的数据。全程监督变成了仅有的两次“出席”,让77米的谬误顺利过了监督关。
贪图省事,审核走过场
源头出错,监督缺席,审核也未能“幸免”。
沿着摸底工作推进流程,区纪委专案组对数据把关的最后一道审核流程进行核查。2016年10月,乡项目指挥部将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报送到区项目指挥部。2016年11月,根据区项目指挥部的工作安排,李进军、刘加意负责对上托小学项目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进行复核。
在区领导小组向陈某足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前,李进军、刘加意对陈某足房屋面积及拆迁补偿协议情况进行了两次复核,一次是摸底后审核房屋面积,一次是补偿协议签订后审核补偿协议情况。就是这两道看似严谨的审核关也没能发现其中的明显错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上百万元,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经办人的疏忽大意和不负责任。
原来,在对陈某足房屋及补偿协议进行复核的过程中,李进军、刘加意图省事,同时也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并未到陈某足房屋现场进行情况核实,仅通过查阅陈某足房屋补偿协议及乡项目指挥部提供的摸底相关资料,询问乡项目指挥部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的方式,就认定房屋合法权属人、房屋面积数据没有差错,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价格标准符合规定。这其中就包括77米长的踏步长度,漏掉的“小数点”不但没有被发现,反而因盖章审核而被“背书”确认,最终通过了层层把关。
2016年11月,李进军、刘加意向区领导小组汇报陈某足房屋复核情况,并分别在房屋补偿协议上签名,区领导小组根据二人签名认可的补偿协议,向陈某足支付房屋补偿款349.05万元。而实际上,因房屋面积数据虚增、房屋性质改变、附属设施登记表和装修资料造假等多个不实情况,多支付了本不该支付的房屋补偿款共计247.74万元。
“我在复核过程中没有坚持原则,没有坚持到现场重新量尺,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李进军在检讨书中写道。
“我们只根据房屋补偿档案资料进行核实,对房屋的补偿价格进行了复核,考虑到复核价格没有超出合同价格,所以就没有再对房屋面积和内部装修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复核。是我工作不负责任,我愿意接受组织处理。”刘加意也悔不当初。
2017年2月,珠晖区纪委对群众反映“珠晖区实验小学上托分校项目中陈某足房屋拆迁补偿存在问题”一事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核实。同年11月,珠晖区纪委分别给予尹仲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一平党内警告处分,李进军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加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