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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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额收息暴力催收:“714高炮”未绝,“宜人贷”又来(2)

2019-07-19 14:05 新华每日电讯浏览:

  高建军告诉《新华每日电讯》记者,他还了2期之后,因生活困难没钱还债,出现逾期,小象优品每天给他打五六个电话催债。高建军向客服索要合同,要求依法调整利息,客服称“没合同”。
  记者向“小象优品”客服咨询了解到,该平台放贷对象为18岁以上成年人,不管其是否为在校大学生。这明显与原银监会等几个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要求不符。
  记者搜索天眼查发现,“小象优品”隶属北京源石云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网购平台。其经营范围包括技术开发与服务、软件开发和设计、发布广告等内容,并没有发放小额贷款资质。
  随着“714高炮”“校园贷”横行,非法催收更是时有发生。去年5月,云南昆明市民李勇(化名)通过“恒易贷”APP、“云钱袋”APP分别借款70000元和50000元,都是分24期还款,还款总额分别高达120000余元和90000余元。今年5月,李勇因做生意失败,资金链断裂,未能按时还款。令李勇没想到的是,两家机构都通过外包催收公司向他催债,每天有数十个催收电话轮番骚扰、辱骂他,并多次拨打他的通讯录联系人电话,还冒充“公检法”机关伪造法律文书进行威胁、恐吓。李勇不堪忍受,最终向亲戚朋友借钱才偿还了债务。
  像李勇的遭遇一样,近年来,网贷机构通过暴力或软暴力手段催收现象日益猖獗,不仅给借款人造成身心困扰,还危害社会稳定。业内人士表示,“呼死你”电话、短信轰炸是低成本的催收方式,网贷机构多委托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非法催收,出事了都会把责任推给催收人员。
  海外上市公司变相收“砍头息”
  来自“21CN聚投诉”平台的投诉案件显示:2017年12月22日,孙悦(化名)通过“宜人贷”APP借款80000元,分36期偿还。她在“宜人贷”APP上提交个人身份证、通讯录、工作地址、银行卡等信息后,就收到了80000元。
  可是,事后她才从“宜人贷”官网上看到借款合同,合同显示本金103896.10元,多出的23896.10元为信息咨询服务费。在“宜人贷”APP上,孙悦每月需偿还3974.22元,36期还款总额为143071.98元(记者注:3974.22元*36期=143071.92元)。
  为何到手金额和合同本金不一样?孙悦就该问题进行投诉时,“宜人贷”客服回应称,由于平台提供了信息搜集公布、资信评估、借贷撮合、贷后管理等一系列服务,因此平台收取23896.10元信息咨询服务费。孙悦的年综合费率约为26.28%,年综合费率包含所有费用,未超过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年利率36%的标准,不属于高利贷。客服还表示,借款操作时已对年综合费率、月还款金额、合同金额、到手金额、期限等内容进行页面告知,经过客户本人确认后签署合同。
  然而,孙悦告诉记者,她在“宜人贷”APP办理贷款时,点击提交资料后,并未有任何关于信息咨询服务费的页面提示。她后续才在“宜人贷”网站上查看到合同,发现23896.10元信息咨询服务费被算入了本金。“这明显属于虚假宣传,合同欺骗。”孙悦说。
  信息咨询服务费到底能不能算入本金?事实上,变相收“砍头息”,把各种服务费算入本金提高利息率、增加还款额度这类“抖机灵”行为,相关法律法规早就做出明确规定。
  根据2015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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