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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惩毒品犯罪创建无毒天府(2)

2019-06-24 15:54新华社浏览:

  记者采访了解到,为总结实践中已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四川省检察院于2018年7月联合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和完善证据工作指引》,明确退侦必须加强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当面沟通力度。
  “强化与侦查机关沟通,不仅最终保证案件诉得出、判得下,而且侦查机关对我们的监督更心悦诚服,打击毒品犯罪的合力逐渐增强,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正落地见效。”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精准监督:全方位打击毒品犯罪“生态链”
  四川省检察机关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中,推行“一案三查”办案机制,既注重审查本案中被告人的遗漏罪行,又积极追查上下游遗漏罪犯,还深挖彻查毒品犯罪经济线索,严惩毒资洗白犯罪。
  2018年9月25日,乐山市中级法院裁定撤销犍为县法院关于被告人杨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判决,改判为洗钱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60万元。至此,在省市县三级检察院共同努力下,历时三年多的四川省首例以洗钱罪打击毒品犯罪抗诉案告捷。
  “本案不仅将被告人立案追诉,而且旗帜鲜明地以洗钱罪抗诉到底,昭示我们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信心。”乐山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李芳玉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15年1月,犍为县检察院在审查唐某等人制造、贩卖60余公斤冰毒案时发现,被告人杨某与唐某认识后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并非婚生育一子,而后杨某在家照顾小孩,无工作和经济来源,却拥有住房、轿车和价值420万元理财产品等资产,具有洗钱的重大嫌疑,遂要求侦查机关对杨某立案侦查。
  案虽立,但杨某辩称自己只知道唐某在做工程,不知道他给自己的钱是唐某制贩毒所得。2016年1月29日和2017年12月28日,犍为县法院一审以及经检察院抗诉发回重审后,都仅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责任。
  2018年7月15日,该案请示至四川省检察院,省院派出办案骨干成立省市县联合办案组,采取走访被告人邻居获取家庭背景资料、调取银行流水逐一核对资金来源去向等一系列自行补充侦查手段,最终锁定杨某主观明知唐某制贩毒品仍转移隐瞒毒资的事实,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往打击毒品犯罪案虽多,但成功监督涉毒上下游犯罪和资金流向犯罪的案例并不多。”四川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坦言。
  针对这种情况,四川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禁毒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实行“一案三查”,保持高压打击态势。据悉,2017年4月至今,该省检察机关共深挖漏犯648人,漏罪1366个,以洗钱罪,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等追究刑事责任22件78人。同时,省院还指导成都、乐山、眉山等地检察机关与公安、法院、银行等建立了反洗钱长效机制,对毒资逐步构建起全方位打击防范体系。
  深入查找症结:279份检察建议件件有回应
  2017年11月7日,被告人谭某在其租住的四川省武胜县沿口镇房屋内,容留多人一起吸食冰毒,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将其抓获。2018年5月22日,武胜县公安局以谭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武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案情并不复杂,但我们在审查中发现,被告人租住的房屋属公租房,该房被违规转租且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暴露了公租房在申请审查和后续监管环节存在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武胜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陶瑜介绍说。
  该院一方面依法审查后以谭某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向武胜县法院提起公诉;另一方面通过走访群众等方式,进一步印证公租房转租存在着监管漏洞,遂向该县住建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公开宣告送达。
  今年4月17日,武胜县住建局书面回函称,已对全县2000余套公租房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承租条件的30余户进行清理,并完善了公租房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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