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聚焦
PC版

槟榔属国际公认一类致癌物 禁槟榔广告只是开始(2)

2019-03-18 13:09北京青年报浏览:

  第三,看起来禁广告只是湖南省市场监管部门的举措,能否管住经销商在外地投放的广告,还得看“疗效”。
  第四,槟榔致癌不是一两天,通常是10年之后才会转变为癌症,因此槟榔的疯狂广告营销的恶果还没有出现,癌症高峰还没有到来。
  总之,目前槟榔行业的行动更像断臂求生,而不是痛定思痛。
  面对致癌槟榔,禁止广告是非常给力的措施,但这只控制住了它野蛮扩张的势头,并不能阻止它继续渗透发展。因此,希望国家有关部门能打出组合拳。比如大幅提高槟榔产品的税率,像香烟一样征税。同时加强槟榔与口腔癌的相关健康教育,让一部分人迷途知返。此外,帮助海南等地种植槟榔的农户转产高附加值果蔬。希望通过5-10年的努力,彻底清除槟榔业的毒害!(文/钟凯 食品安全博士)(责任编辑:刘晓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所有@法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