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薛江武:超96%的公益诉讼案通过诉前程序解决
2019-03-12 09:38中国长安网浏览:次
中国长安网北京3月11日电 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到全面开展三年来,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成效如何?11日,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薛江武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介绍自试点开始的三年多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403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132件,其中诉前程序1907件,提起诉讼225件;两年试点期间,共提起诉讼71件;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后,安徽省共提起诉讼154件,提起公益诉讼位列前茅,安徽省基层院全覆盖提起公益诉讼。
不仅如此,一直以来,安徽检察公益诉讼都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多个“首例”。据薛江武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肯定。
“安徽省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被记功表彰,公益诉讼工作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谈起安徽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果,薛江武如数家珍。
成绩斐然,安徽检察公益诉讼取得如此成效,“法宝”是什么?
“我们争取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推动安徽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支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就是行政机关首个加强和支持公诉诉讼出庭应诉的文件。
记者了解到,工作中,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有超过96%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是确保安徽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进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对于各地检察机关摸排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坚持由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检察院备案;对于办案力量,以市为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由省院指定专人全程跟进指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目的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简单的刑事处罚,而是修复社会关系,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重视公益的实际修复效果。”薛江武告诉记者,在案件审查、报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已经解决、损害已经修复的,及时终结程序;在提起诉讼后,发现行政机关组织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的,检察机关及时撤回起诉,切实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重点关注裁判执行情况,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时间短,公众知晓度不高,如何借助宣传的力量,提升社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薛江武介绍了安徽省检察机关的经验:连续三年开展了以公益诉讼为重点的“7.13”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在全国率先发布公益诉讼白皮书,联合相关媒体集中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和成效,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通过一系列宣传推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安徽公益诉讼宣传周的经验做法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薛江武说道。(责任编辑:刘晓方)
不仅如此,一直以来,安徽检察公益诉讼都走在全国前列,创造了多个“首例”。据薛江武介绍,安徽省检察机关先后办理了全国第一例对市级行政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案件、全国第一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了广泛关注和肯定。
“安徽省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全省检察机关共有12个集体、21名个人被记功表彰,公益诉讼工作被评为安徽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事件’。”谈起安徽检察公益诉讼的成果,薛江武如数家珍。
成绩斐然,安徽检察公益诉讼取得如此成效,“法宝”是什么?
“我们争取安徽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推动安徽省政府出台全国首个支持行政公益诉讼的指导意见。”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应诉工作的通知》就是行政机关首个加强和支持公诉诉讼出庭应诉的文件。
记者了解到,工作中,安徽省检察公益诉讼有超过96%的案件通过诉前程序得到解决,“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完备的体制机制保障,是确保安徽检察公益诉讼实践探索良性发展的关键所在。对此,薛江武表示,安徽省检察机关率先在全国探索推进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对于各地检察机关摸排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坚持由市检察院统一管理、同时报省检察院备案;对于办案力量,以市为单位统一调配使用;对于重大敏感案件,由省院指定专人全程跟进指导。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目的不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简单的刑事处罚,而是修复社会关系,使生态环境得到恢复,呈现良性发展的态势。“安徽省检察机关始终重视公益的实际修复效果。”薛江武告诉记者,在案件审查、报批过程中发现问题已经解决、损害已经修复的,及时终结程序;在提起诉讼后,发现行政机关组织整改、问题得到解决的,检察机关及时撤回起诉,切实做到监督与配合并重;在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重点关注裁判执行情况,推动问题彻底解决。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建立时间短,公众知晓度不高,如何借助宣传的力量,提升社会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知度?薛江武介绍了安徽省检察机关的经验:连续三年开展了以公益诉讼为重点的“7.13”集中宣传日活动,组织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宣传周活动,在全国率先发布公益诉讼白皮书,联合相关媒体集中宣传公益诉讼职能和成效,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通过一系列宣传推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不断提升,安徽公益诉讼宣传周的经验做法也得到了最高检的肯定。”薛江武说道。(责任编辑:刘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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