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
2019-03-02 15:34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次
党的十九大闭幕不久,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治理重点、工作原则和工作措施,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作出部署。2018年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中央纪委常委就带队到困难矛盾集中、脱贫攻坚任务艰巨的地方调研,沉到乡镇村屯找问题、摸情况、突击检查。
党中央决定将第二轮巡视确定为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巡视组加强重点监督、及时纠正偏差,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脱贫攻坚过程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关键问题,以专项巡视成果促进精准脱贫攻坚。
推动扶贫政策精准到户到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展“清卡行动”,严肃查处个别干部利用扶贫“一卡通”套取特困群众生活救助资金、挪用特殊困难儿童补助款问题。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3.1万件,处理17.7万人。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从严管党治党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力纠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厉惩治在扶贫项目中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为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让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春风化雨、润泽民生。惠民政策落实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直接侵蚀群众利益,群众反映最为强烈。各级纪委监委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作为主攻方向,把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关注重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2018年5月,中央纪委通报曝光六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对抓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重经济效益、轻环境保护,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干部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
一年来,各级纪委监委严厉惩治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低保养老、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整治在落实惠民政策过程中脱离实际、急功近利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积极回应了社会关切。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扎实成效取信于民。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在深挖“保护伞”方面打了一个又一个硬仗。
2018年2月,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结合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纪执法,严肃查处一批利用宗族或黑恶势力欺压群众、为涉黑涉恶活动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
2018年7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全面启动。中央纪委参加督导,各省市县纪委成立由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惩腐打伞”领导小组,与政法机关联动对接,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和协同查办案件协作配合机制,实现扫黑打“伞”同频共振。
拔除“保护伞”的过程,就是提振人民信心的过程。各级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2018年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1.4万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万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899人,用实际行动回应了群众对公平、正义、安全的期待。
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办力度,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最基层。督导是抓落实的重要环节。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深入地方开展现场督导,对民愤集中、性质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时办结,对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及时约谈、督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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